===================================================================
小菲俠 wrote:
TO 言不及義
耳聞過~莫非你就是施主
應該說是苦主才對。
沒錯。
正是。
不過是公司車。
也比隔壁賓士那一樓先被摸頭後來又反悔再發文
結果就沒人理他的那位苦主好很多啦。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86&t=3913731&p=1#50224380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03&t=3891991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