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一輛1997年舊Lancer,每年都有投保第三責任險!由於現在的事故理賠金額都很龐大,因此小弟都盡量想將投保理賠金額拉高、以避免〝書到用時方恨少〞的窘境!但保險人員說我的舊車因殘值極低、已無法再投保高額的車險 (好像最高金額只能投保五百萬元)!因此想請問版上大大們,這個說法對嗎?
感謝大大們的回覆!想再請教一下,這輛車是否也可投保超額保險理賠呢?==========================================================================此外,有一位大大提到500萬元的理賠金額還不夠多嗎?小弟個人並沒有金山銀山的後台可支撐,本身和內人也無吃喝嫖賭習慣;任何平凡家庭都禁不起一次重大的損失,因此投保高金額理賠車險純粹只是備而不用的想法!感謝大大們的回覆!
500萬是第三人財損還是第三人傷害?!若是財損的話已經很高了!除非你去撞法拉利並把它撞到全毀, 不然應該用不到500萬財損若是第三人傷害也算蠻高了出非你進出的地方都是達官顯要傷不得, 不然一個人500萬算是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