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幾個月發生車禍主要傷勢為下顎骨裂傷、下巴撕裂傷、顳顎關節頭骨折、膝蓋撕裂傷後遺症目前是張嘴時下巴會有點歪目前要和對方談車禍賠償主要是精神賠償不曉得該跟對方要多少?薪資損失 19273 1個月,基本工資計算住院看護 1200*7=8400 住院7日,由領有護理師執照的母親請假照顧。休養津貼 41*500=20500 6/22~8/1計41天,每日500元。看診交通費 (86.8/11)*35*2=552 林口長庚看診精神賠償 ??? 希望網友能提供一些數字謝謝
首先, 看護費用沒辦法申請, 除非是醫生有開立 "需專業看護照顧" 的證明2, 休養津貼沒辦法申請, 因為薪資損失就是休養津貼如果你是靠臉吃飯的, 那麼精神賠償數百萬可能說的過去, 但也要打官司如果你不是, 3萬塊可能對方都不會願意支付總的來說, 如果您題起傷害告訴; 檢查官也只會要你們庭外合解硬要打官司的話, 律師費用光是出一次庭, 就已經超過你的月薪!以上給您提供參考因為我是過來人, 我骨折4處, 一處脫臼,脫臼的部份又是無法復位的, 凸起一塊放不回去.對方理賠 30...
這位網友~~基本上醫療的部分若有保險 可以申請實支實付作為理賠!!至於提到的精神理賠的部分真的要看對方的經濟狀況和態度!!若是態度良好基本上要求一兩個月的生活開銷應該不為過~不要太誇張的金額一般應該都會接受畢竟妳是受害人 看妳的狀況應該受傷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