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件是甲車乙車駕車行駛中,甲車欲左轉有打方向燈遭後方乙車擦撞右後方,當時是下雨的路況,擦撞後甲車未停車駛離,乙車有停車觀看,當下乙車未追上談擦撞事宜,事後經過一個禮拜乙車報警以造事逃逸案件處理,
請問這樣1.甲車,乙車有什麼刑責嗎?
2.兩車小擦撞未有受傷下哪方比較佔贏面?
3.經過一個禮拜報警,這種案件會如何處理? 請各位先進幫忙解惑,感謝
SVRdan wrote:這個事件是甲車乙車駕車行駛中,甲車欲左轉
應該是不會有什麼刑事,之前我將車借朋友,他被機車說a到他,但他感覺沒有。
對方說要報警,叫他別走,他覺得是假車禍,就經而駛離。
一個禮拜後,接到警察通知,後來員警只是叫他過去做筆錄,然後車子拍照,拍擦撞點,但無明顯擦撞或新傷痕,員警說肇事逃逸還是會送上去,成不成立看上面怎判。
最後,刑法肇事逃逸沒成立。
民法最後他們亮私下和解。
據這看來,還是會請甲開事故車到警局拍照做筆錄。
然後,筆錄會送上去,成不成立肇事逃逸,就看上面。
民法部分,就跟當事人談嚕。
不過,他因該是沒要左轉跟在甲後面,要切出來,擦撞到甲右後方吧!
在怎麼看,也是乙要賠前車吧!
還好意思報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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