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古車賣方下周要去過戶交車買方因為工作繁忙要找代辦而我是可以請假自辦請問對方如果堅持他自己付費找代辦, 我賣車的時候應該注意什麼呢?是不是跟對方代辦一起去監理所文件全部我自己經手然後跟著代辦去銀行轉帳匯款給我確定我戶頭收到帳戶之後就可以把資料以及鑰匙交給對方代辦呢??因為代辦是對方找的所以我一定要自己親自跟著對嗎?還是我也可以交付給這個人, 我自己就不用請假親辦了?
fkyang wrote:我是中古車賣方下周要...(恕刪) 基本上先下載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保障自己的權益對方找代辦沒差,本人不一定要到代辦的人有買方的雙證件就好了主要是錢到手再將證件及車籍資料交給對方盡量全程跟著,反正就保險過戶跟汽車過戶沒什麼人,點不會很遠的話,一小時內就跑完了。
買方付錢找人代辦, 那是他的事.你賣車的人就是先確定有看到或是確定能收到錢後跟對方代辦一起去或約在監理所碰面.收錢(務必先確認能收到完整貨款)雙方雙證件辦妥驗車. 車籍. 強制險. etc 過戶手續後鑰匙. 遙控器. 資料交給對方握手.再見.日後除非事後有買賣合約中有特別註明的項目被對方抓包(例如: 合約中有特別註明車子非重大事故. 非泡水. 非小黃. 非租賃. 有保證里程).否則其他有關車況的問題....別理他了.
fkyang wrote:我是中古車賣方下周要...(恕刪) 原則上可以親自跟的話就親自跑一趟你人在旁邊看著就好了辦理過戶只需要一個人做即可但是錢還沒轉帳前先不要過戶以免發生當初某個例子一樣先過戶之後對方錢不給你但名字已經是對方的這下你就沒皮條了如果對方過戶前不願意一次付清那就要對方先付一半剩下的請他拿現金給你或是先拿現金付一半另外一半在轉帳給你只是不管如何最後那一半的錢你都要親自跟著對方到銀行去領錢或是轉帳然後確認到錢進你戶頭了再把車輛的所有的東西交給對方另外最好買賣之前先簽個合約書至少對雙方都是個保障真遇到有問題時上法院還有證據要不然就只能自己吃悶虧了
fkyang wrote:請問沒有貼的話表示合...(恕刪) 合約要生效以我印象中應該是要雙方簽完名蓋章後在合約書每頁的折頁處在蓋上你們雙方的印章這樣才是屬於一份完整的合約個人當初賣車時也有簽合約書但是我們也沒有貼印花稅只有合約簽名而已當然這是比較不妥當的做法如果合約當中有提到出狀況時以某某地方法院的來判決的話這樣就比較有保障畢竟雙方都已經有親筆簽名還是有法律效用在一般貼印花稅都是公司與公司間的合約才比較需要如果是個人買車這種就應該不太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