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是11/27晚上下定,交車日期為12/5日28號業務隨即幫我辦領牌,可是連同丙式車險也同28日生效!也就是說我交車前一週保險就生效了,那如果剛好誤差的這7天要出險,我想保險公司應該不會鳥我,請教這樣要跟業代還是保險公司反映嗎??反映有用嗎??
jasan99999 wrote:小弟我是11/27晚...(恕刪) 這樣不是還好嗎?保險期限是102年11月28日至103年11月27日,你的7天誤差是指那個時段丫?如果是指保險到領車的時段,你只多付7天的保費,但保障是一樣的,也就是說這段期間的保險都會出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