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常常維修的高速公路若只是行人在使用,我看壓幾十萬次都會不再維修,但是連結車,油罐車,這樣常常壓過去,用幾十頓的車重破壞路面,怎樣都修不完善。
高公局用使用者付費,理當按照車重,而非著重數量多的小轎車。
這樣讓貨運跟大眾運輸業來支付較重比例,一般小轎車按比例支付所需費用。
是誰壓壞的誰賠應該合理吧。
這樣反ETEG的人我想也會比較同意讓高公局收費,你說是嗎?
即是改革,收費標準更重民意,減輕個人負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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