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看到有立委質詢燃料稅超收一事,突然想到已經講了N年,去年又突然炒的火熱的「燃料稅隨油徵收」,怎麼沒下文了。所以我寫給行政院詢問此事,行政院將我的問題轉給交通部辦理。前兩天收到交通部回函如下
主旨:有關您向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反映汽車燃料使用費仍未隨
油徵收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汽車燃料使用費為車輛使用道路所衍生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本質為道
路使用費,徵收費額多寡主要反映車輛對道路耗損的程度。新加坡類此目的徵收之道
路稅,亦採隨車徵收。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隨車徵收機制,係採均值方式計算費額,
據以作為各車種徵收之政策工具,以供道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用,確保車輛所有
人隨時使用道路之安全性與便利性。
(不負責任翻譯:全世界不是只有台灣不公不義,新加坡也是啦,不要抱怨了。)
二、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對象僅針對使用道路車輛,故採行隨油徵收須區分用油對
象,即建立完善的用油對象辨識及退費機制,否則恐衍生非車用油流用為車用油問
題,必將使汽燃費收短徵,道路養護修建所需費用由全民買單,衍生新的不公平現
象。經本部審慎評估,汽車燃料使用費以併入能源稅不區分對象一律隨油徵收較為周
延可行;惟能源稅課徵將影響油電價格、物價及經濟,在選擇適當時機推動之前,汽
車燃料使用費仍維持隨車徵收方式辦理。
(不負責任翻譯:現在政府缺錢,隨油徵收只是選舉的時候講講而已,沒有要辦啦。)
三、您關心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議題,併致謝忱。
交通部 敬啟
聯絡人:任XX
聯絡電話:(02)2349-2142
去年炒的沸沸揚揚,連一公升要繳多少稅才合理都出來了,我還以為要玩真的,結果到頭來還是玩假的。對我們這些開車距離短的人,真的是不公平啊。這個政府,不辦了也不出來交代一下,都以為時間一過民眾就自然而然忘記了,真是無能的徹底啊。
費率是多少? 就像這次的電子收費,費率較一般民眾預期的高出不少,
但是因為已經決定採用電子收費了,我們這些老百姓就是粘板上的待宰羔羊,
現在高速公路一公里要收你5元,你也拿政府無可奈何...
所以,要決定燃料費隨油徵收之前,費率必須是老百姓所能認可及接受,
才有往下作的必要,否則,這些少開車族以為可以少繳燃料費要求的隨油徵收,
就變成政府拿來增加稅收的方法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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