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大家"參考"看看吧!標準避重就輕,毫無重點,所謂的公平正義呢???
一、交通部102年10月2日轉送台端致部長信箱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有關本局針對計程收費費率方案之民調,謹說明如下:
1.對於計程費率之民意調查,係委託遠見民調中心及政治大學,以中華電信住宅電話
用戶名冊為抽樣母體,採等比分層隨機抽樣進行,抽出電話門號後末二碼代以隨機亂
數處理,可涵蓋未登錄之住宅電話。另外,有關抽樣樣本數系依據內政部公布之最新
各縣市18歲以上人口比率統計資料為母體,進行臺灣本島19縣市的抽樣樣本配置。
2.另有關本次調查樣本數規劃,係依據市場調查經驗法則,採應用統計學之「中央極
限定理」,當總人數(母體)夠大且有效回答的人數(樣本數)達到1,068人時,則調查結
果之「最大誤差」為±3%。因此,本次調查係比照類似之大規模樣本調查方式,採用
95%的信賴水準、抽樣誤差不大於3%為抽樣原則,經計算其調查樣本數至少需1,068個
有效樣本,故本次兩家民調機構所做樣本數均達1,068份以上。
3.此調查樣本數量所測得之統計資料,在推論母體分布情形上已具有統計調查之代表
性。目前國內及國外相關具代表性之抽樣調查,即使母體對象為數百萬,大多亦以此
樣本數量作為抽樣基準,已具有抽樣代表性。
(二)考量我國從計次轉為全面計程收費係為世界首例,其車流型態及駕駛行為將出現
重大變化,為利民眾能順利適應並銜接新收費方式,同時兼顧現況短途用路習慣及長
途平均負擔低於現況等原則,本局將於國道基金尚可正常營運之前提下,實施每日每
車有免費20公里優惠、標準費率1.2元、長途優惠0.9元之方案,同時搭配橫向國道計
程前2年暫不收費政策。高公局同時採取「計程收費2年後整體檢討費率方案」配套措
施,屆時將參考2年間用路人反映之意見及實際用路行為,就費率、免費里程長度、收
費範圍、總收入金額等項目進行檢討,以維持國道正常營運及符合用路人期待。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 大 仁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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