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公司簽的放棄刑民事先訴權,真的就沒事了嗎?

請問各位

法律上刑民事訴訟權是可以放棄的嗎?

雖然跟保險公司和解了

但是有的貪財的人 還是會去告傷害 還是會起訴不是嗎?

之前爬文好像是說

法官會看有合解 傷害判輕一點

或是檢察官看有合解 會找兩造來喬

還是說 如果跟保險公司拿了錢 也簽了和解 又去告傷害

保險公司可以告對方詐欺嗎?



另外有網兄提到去調解委員會

雙方都合解寫好了

現場蓋章簽名

會送去法院 這樣就算對方再來要告傷害也不行了嗎?



我記得有爬文爬到有案例是和解了

但是後來被黃牛教說要拿多一點 於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又去告傷害

結果還真的有起訴

不知道是不是網路流言啊?



那篇文章最後是說

和解的時候要求對方寫一份地方法院的傷害自訴狀

然後同時再寫一份撤回傷害告訴的申請

兩份一起寄去地院 這樣法院就會起訴又結案

一罪不能兩告

說這才是最保險的方法

不知是不是真的有人這樣做?


以上疑問

斗膽請各位指教 謝謝
2013-10-09 1: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保險公司 刑民

oliveroliver wrote:
請問各位法律上刑民事...(恕刪)


車禍事故有人受傷,有財務損失

就會有傷害(刑事)和毀損(民事)的兩種賠償

如果和解

那就會有刑事和解書和民事和解書要簽

這才是真正的和解

如果是自己跟對方和解

那也要註明放棄一切追償、提告的權力並在此達成和解

網路上的文章真真假假

很多根本就是瞎掰的故事

看看就好

FYI
法律上刑民事訴訟權是可以放棄的嗎?

雖然跟保險公司和解了

但是有的貪財的人 還是會去告傷害 還是會起訴不是嗎?

之前爬文好像是說

法官會看有合解 傷害判輕一點

或是檢察官看有合解 會找兩造來喬

還是說 如果跟保險公司拿了錢 也簽了和解 又去告傷害

保險公司可以告對方詐欺嗎?


>>>

原告要領保險公司的錢 , 一定要簽民刑事和解書

保險公司的例稿都會這樣註明清楚

所以只要受害人簽了保險公司的和解文件

是無法再提民刑事訴訟 , 當然提起時也可以舉證雙方就本案巳和解


實務上 , 會有民事和解 , 又被告刑事過失傷害的案例

都是被告只簽了民事和解書


刑法過失傷害罪是屬於告訴乃論罪 , 法院是原告不告不理

但萬一撞死了人 , 就是過失致死罪(或業務過失致死罪)

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即公訴罪)

不管有沒有和解 , 都會被提起公訴

只是和解 , 法官會判輕一點 , 可能不用被關

我不知你在這篇文章的角色是那個?若您是站在想多獲得賠理賠金那方,我勸妳換個角度想想別人!若你是理賠那方妳的感受是如何?事故大家都不願意!大家各退一步不是很好!除真的不合理狀況或重大案件外!退一步會更好!ps.我有問過保險公司!警局!調節委員會!那合解放上面會有寫:合解後放棄刑事與民事提告責任!然後在經法院認定後個寄一份給甲乙方!就合解成立!你看一下合解書上有寫!走法院會很廢事廢時,若某方收了理賠金額又提告!若某方貪得無厭!那法官也會看不下去! 給予最公平的判決!你怎會相信黃牛的話?黃牛只是滿腦子騙錢!我超痛恨黃牛!
HI
謝謝樓上三位的說明

1.我是之前在車友論壇看到一篇文章說
明明和解了
對方卻又在六個月的告訴期最後一週提告
所以車友付了和解金
卻又被告上法院

因為對方以此提告又要求更多的和解金
所以看了本篇文章覺得很奇怪

問題:
A刑法上所給予的訴訟權力 真的能夠放棄嗎?
B難道沒有人真的簽了放棄刑民事先訴權 又去提告的嗎?
C如果真的有人這樣做,檢察官會起訴嗎?


2.樓上朋友真是正義

不過您想太多了 我完全不希望用到這種知識
只是這社會人心不古

剛好各位在討論放棄先訴權的文章
之前在論壇看過的印象浮出來
才想問一下

別想太多了 ^^
你敬我一尺,我讓你一丈。
【那合解放上面會有寫:合解後放棄刑事與民事提告責任!然後在經法院認定後個寄一份給甲乙方!就合解成立!】


對。
我說的就是這個步驟

車友的文章就是沒去法院立案刑事傷害
所以才又被拿了錢的人告上法院

後面車友的回文才會說
和解要請拿錢的寫一份告訴狀,再寫一份撤回
兩份一起寄去法院

法院就會立案再撤銷

因一罪不能兩告 所以就不怕再被告刑事傷害
你敬我一尺,我讓你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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