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大大您好小弟於去年11月底訂了一台車(3萬訂金)~但是後來因為金額實在太高~就去退訂~結果退到現在~還沒拿回訂金3萬請問這是正常的情況嗎?這去打0800申訴有用嗎?有當初業務退訂的單子影本及業務的親筆簽名~謝謝大家
給你個參考,我陪朋友去看車, 他太衝動就訂一台AUDI, 前一天訂,當晚我們是建議他改買VW,隔天就去退單, 當場就銷單了(是用信用卡刷的), 你這有點太久了吧?!如果要看中古車退單, 看看我以前的發言吧.
其實按規定訂金廠商是可以沒收的!!押金才可以拿回來~~法律是這麼規定的~~可能你要問一下訂金使否可以退,退訂之前都要先問清楚~~好心一點的車商會退你,但也是會有照規定走的直接沒收你的訂金ac4051 wrote:各位親愛的大大您好小...(恕刪)
besson_tuba wrote:其實按規定訂金廠商是可以沒收的!!押金才可以拿回來~~法律是這麼規定的~~可能你要問一下訂金使否可以退,退訂之前都要先問清楚~~好心一點的車商會退你,但也是會有照規定走的直接沒收你的訂金 我10年前買車,訂金40萬,也是退全額哪條法律廠商可以沒收訂金?規定?不要鬧了如果是我,我寫個簡單的存證信函去汽車公司應該很快就解決了
castle0531 wrote:我10年前買車,訂金40萬,也是退全額哪條法律廠商可以沒收訂金?規定?不要鬧了 沒人在鬧啊, 不然訂金是收好玩的嗎?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訂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所受之定金。(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訂金應返還之。只是一般車商的作法很多都不會全額沒收訂金,頂多扣點費用. 再不然就是要花點功夫去討回訂金.不過若是在三天的契約審閱期間的話, 是可以全額退訂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