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灣區車輛公會與立委趙天麟等推動的貨物稅條例修正案,提供15年以上老舊車輛汰舊換新,可享貨物稅定額減徵4萬元補助,加上車商提供1萬元的購車優惠,等於提供總計5萬元的誘因,希望引導國內老舊車輛加速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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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是A政府錢 還是企圖"合法圖利廠商" 還是補助貧窮的台灣人(像福利措施一樣)? 還是...
看法:
1.有一個大國 車齡越高稅金越貴(安全考量) 所以 換車速率快 但是因為我國百姓較節儉 即使安全性降低 仍既須延伸車齡
2.政府勤政愛民 找不到可以再將納稅人的錢轉移到少部分人手中的方式 找出新的施惠對象 希望民眾能注意安全(15年的車?)
後果:
1.促進換車潮
2.誘使十年的車再用五年 總地說來 沒提升換車潮
3.A了政府的錢 肥了車商 捨不得換車的國民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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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感謝趙天麟立委!
問題到底是誰的利益,車商或是大眾為出發點,以日本來說超過10年的車,也只是增加10%的稅賦其實做用不大,大多數國家是越舊反而稅會降低,原因在於違背社會公平,買的起的反而換得更頻繁,真的窮連油錢都不會有只能座大眾工具,會鼓勵到換車的大多都是補助款,真的為了環保反而用得愈久才是正確的,鼓勵換車其實算是促進消費的行為,如果為了安全應該是特定年份以上的車,不可行使在雪隧,或是貨櫃車及大卡車使用再生胎不可行使在快速道路或是高速公路。
有時多說也無益,因為驗車都隨便驗做樣子的,落實驗車驗不過的修到驗過還比較實際。反正新車也不保證100%完全沒安全問題。店商常出問題到出人命,才願意承認設計不良也是時有耳聞。話說回來,如果驗個車要一天,你的反應,應該是靠~~~~~~右走,哈~~~~~自已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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