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計程收費 = 使用者付費(每公里2元) = 公平正義 = 理所當然!!
上面第1點是大多數贊成的人的觀念,但是如果調整內容一下變成第2點呢,你覺得等式還是照樣成立嗎?
簡單講,如果你覺得第2點不能成立,那為何你覺得目前給的0.8公里(無免費里程)就是成立的?直接換算台北高雄距離嗎?太單純了!!還是你看到了高公局公開的算法了?
既然官方沒公開算法,那我就推算給大家看,首先提供五個公開資訊:
1. 交通部說平均每天有250萬~260萬車次在國道,而有35%的長途用路人在幫65%的短途用路人繳費
2. 依高公局網頁得知今年1~8月的累積收費站總通行量為377,938,750次....所以平均每日收費站通行量=1,574,745次,長途用路人平均過站數 = 1,574,745 / (260萬*35%) = 1.73站
3. 依學者評估若無免費里程,移轉率兩成
4. 高公局說目前每年國道收入約220億
5. 國道目前收費站平均間距為34公里
所以簡單計算當採用計程收費後(無免費里程):
==> 每日TTL長途用路人收費 = [(1.73-1) * 34 + 34 * 0.5(假設平均上交流道走一半過收費站) + 34 * 0.5(假設平均過收費站後走一半下交流道)] * 0.8(每公里單價) * (260萬 * 35%) = 4282.096萬
==> 每日TTL短途用路人收費 = 260萬 * 65% * 80%(移轉率) * (34 * 0.5) = 2298.4萬
==> 合計每年高公局收入 = (4282.096萬 + 2298.4萬) * 365天 = 240億1881萬4佰元
請問為何國道收入可以從220億增加至240.2億?多的是給遠通的嗎?而且別忘了,我都還沒加上大型車更貴的單價,以及長程使用者的增加率(住收費站附近,只要往返就會被收費一次的居民,如往返台北的林口人..事實上是一定會增加的)
如果計算有誤歡迎指正,同時更歡迎大家一同要求高公局提供公開的計算說明書,讓用路人公評!這就能達成我拋磚引玉的目的...
所以,計程收費有太多盲點可以讓人上下其手,而且除了上面的每公里單價外,再來是誰會監督是否真的不會增加稅收?(現在遠通使用率沒過都可以有幾百種藉口不罰,都沒看到公正第三者了,那你覺得若超收官方會沒有其他講法嗎?)
我住林口,我支持計程收費,但我的立場是一定要在有作為的公正第三者下才實施,而不是由官商自行操弄出來的計程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