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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是使用高速公路,為甚麼有些人可以不用繳過路費???

這陣子交通部打算將高速公路改為計程收費,
結果一票人贊成一票人反對,
贊成的人主張使用者付費,
反對的人應該是既得利益者主張會造成平面道路擁塞,
成本增加助長物價上漲....收費員失業...(理由還真充分),
反正這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問題,
本人想問為何有人可以免費使用收費的道路?
都已經開車上路了還在為這區區拾幾元計較?
如此計較更應該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更便宜,
基於使用者付費及收費站設置並未等距,
所以本人贊成計程收費,
但是政府應該廣設交流道,
因為我家不住交流道旁,
如果我家到了卻無交流道下,
在到下個交流道的這一段路可否主張不繳費???
因為到下交流道後我還必須掉頭才能回到家,
這樣計程收費公平嗎??
2012-10-09 22: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高速公路 路費
同意+1
為何長途的人要負擔短程的過路費呢??每個禮拜從中部回南部來回都要繳8張回數票,有些人每天上國道上班,卻都不用繳任何錢,這是甚麼道理,所以我也贊成計程收費,不過我討厭遠通這個財團吸人血...
CoCo Huang
我的想法是該付錢啦!
但是北部的居民總是比南部的居民多很多福利
我們也想要快速道路
為何北部這樣多條
不要說人口多
我們也繳相同的稅收
為何要當二等國民
既得利益者, 要剝奪掉他們的權益當然反對, 對我們這些不是既得利益的, 當然贊成.

一票人反對, 一票人贊成, 這不很符合人性嗎?
我個人覺得 使用者付費
沒有免費的幾公里

但是一公里要壓到0.7元以下
阿~又流淚了

林大象 wrote:
這陣子交通部打算將高...(恕刪)


我有用E-tag

我也支持使用者付費

對遠通吃法就算了

兩黨輪替下 遠通還是站的很穩

況且都叫國道了

該給錢就給錢吧

不然把那幾條有爭議的改叫快速道路吧

理論上國道3個方案如何決定

最終算下來 沒有人會比較佔便宜

我比較支持的是無免費里程收費

小弟休假常使用了無收費區間的國道喔

費用不應該還那麼貴

使用e-tag-1公里收0.5塊錢

無使用e-tag-1公里收0.6塊錢

這樣還差不多

不要在用40公里一站收費站的標準來記費

很少人開車是剛剛好都開40公里的倍數的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東西向為何併入國道 主要原因還是考量

地方政府財政拮据 無力養護高品質高速道路

有些不懂行政(政治)會說 把錢撥給地方政府不就得了
很遺憾的我必須告訴那些涉世未深(觀念迂腐)的人
地方政府巧立名目 挪用公款的事件 查都查不完
東西向快速道路化 換來的是濫到不行的品質
若能壓在一公里0.82元(以下),
個人認為比較合理,

目前國道總長:
國1 372.7km
國3 431.5km
國5 54.3km
國2 20.4km
國4 18.5km
國6 37.5km
國8 11.2km
國10 33.8km

國道目前的收費站:

國道一號的收費站:汐止(單向收費)、泰山、楊梅、造橋、后里(月眉)、員林、斗南、新營、新市、岡山
國道三號的收費站:七堵(單向收費)、樹林、龍潭、後龍、大甲、名間、古坑、白河、善化、田寮、竹田。
國道五號的收費站:頭城

若來回走一遍,
經過收費站為
國1(19站)
國3(21站)
國5(2站)
總共 42站 (38元*42站=1596元)

依里程計費後,
國道東西北向全部來回走一遍總共1959.8km
依照之前收費總額1596元/1959.8km=0.8144元
使用者付費天經地義
但就是不爽讓遠通賺
而且每公里收費應該在0.7元左右較合理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使用者付費何不合理合理但是高速公路是用你我稅金建造
國1收費30多年也早就回本不能免費嗎
道路維護交通不高公局難道沒有預算經費嗎?
更何況4-5年來國道品質很差
這次提出來的費率一點都不合理費率絕對要調低總收入不能超過現行
說明白點就是要漲價了啦
記程收費連我這簡單的人都知道只要在閘道口設感應的設備
跑多少就算多少月結帳單寄到你家自己去繳費
有車牌這玩意也不用怕有人不繳
支持計程收費但是不是遠通這種無能只想收錢的模式
也不支持交通部提出的高費率變相漲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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