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交通部打算將高速公路改為計程收費,
結果一票人贊成一票人反對,
贊成的人主張使用者付費,
反對的人應該是既得利益者主張會造成平面道路擁塞,
成本增加助長物價上漲....收費員失業...(理由還真充分),
反正這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問題,
本人想問為何有人可以免費使用收費的道路?
都已經開車上路了還在為這區區拾幾元計較?
如此計較更應該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更便宜,
基於使用者付費及收費站設置並未等距,
所以本人贊成計程收費,
但是政府應該廣設交流道,
因為我家不住交流道旁,
如果我家到了卻無交流道下,
在到下個交流道的這一段路可否主張不繳費???
因為到下交流道後我還必須掉頭才能回到家,
這樣計程收費公平嗎??
個人認為比較合理,
目前國道總長:
國1 372.7km
國3 431.5km
國5 54.3km
國2 20.4km
國4 18.5km
國6 37.5km
國8 11.2km
國10 33.8km
國道目前的收費站:
國道一號的收費站:汐止(單向收費)、泰山、楊梅、造橋、后里(月眉)、員林、斗南、新營、新市、岡山
國道三號的收費站:七堵(單向收費)、樹林、龍潭、後龍、大甲、名間、古坑、白河、善化、田寮、竹田。
國道五號的收費站:頭城
若來回走一遍,
經過收費站為
國1(19站)
國3(21站)
國5(2站)
總共 42站 (38元*42站=1596元)
依里程計費後,
國道東西北向全部來回走一遍總共1959.8km
依照之前收費總額1596元/1959.8km=0.8144元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