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聽說收1.X,我個人是覺得,一般來說收費站距離五十公里,就算一公里收一塊也是很貴加上很多車都是在區間的,沒經過收費站我覺得要是收0.6,也許就可以達到現有每年國道的收入國道養護,使用者付費這OK, 只是我不爽繳錢給徐胖董...無良商人,掏空台灣之後就說停止投資,其實他現在大部份重點早就移到大陸了........題外話..
0.5元,因為以前短程不過收費站的,現在開始收費的話收入絕對是比以前來的多很多,這些費用那些立委諸公們可是要好好的替我們小老百姓把関,別以為躲在立法院裡就沒他們的事,若是定價搞的不好下次就別出來選了,大家一定要讓自已選出的立委一點壓力才行,如果是1元以上那些同意的立委下次可以不用選了....哇哈哈哈
新聞說55%是短程用路不過你去問台南人.絕對不爽這個數據!一條高速公路2各收費站.台南市共有4個收費站哪來50公里的平均值?如果55%是短程使用那不就代表台北市跟台中'彰化地區的人是把高速公路當市區高架道路使用?目前新聞說0.6元/公里
dcwc911 wrote:個人認為應該提高收費...(恕刪) 原則上我也同理這種理論....台灣的"高速"公路的確不像高速公路...但基於小弟每天有來回70~80公里的路程我個人覺得0.5~0.7是還可以接受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