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電子收費」應該統一費率吧。

"ETC", "Etag", 或"影像辨識" 都算「電子收費」吧?
(對政府來說,沒了收費站,收費員,不用人工收錢,就是電子收費,
政府何必在乎汽車是否有裝Etag??)

政府應該只要訂一個統一費率,
BOT的民營業者告訴政府「某台車開了多少距離,該交多少錢」,
政府再以「每筆資訊」付給業者多少錢。


至於BOT民營業者要以Etag或影像辨識的方式收集資訊,那是他家的事。
他自然會以最省成本的方式來收集資訊。

現在政府真貼心,還主動訂差別費率?先丟出1元/1公里的風聲,
最後定出0.9元/公里,大家就覺得揪甘心耶。其實根本不用0.8元,
0.8元就是維持收費220億的水準。

業者一定有算過,最後Etag使用率約50%, 其餘靠影像。
所以要不打折的(0.9元)去補貼Etag九折(0.81元)用戶少收的部分。




2012-05-16 20:3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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