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y021 wrote:過年前我有一個親戚,...(恕刪) 好可憐照理說那騎士應該要用他名下財產幫你親戚修車應該說換台新的才對因為那車撞死人然後賠個幾十萬當做精神賠償台灣果然是鬼島行車紀錄器都拍到還是沒用
雙方只要有人受傷或死亡, 無論肇責為何方, 都須付賠償責任, 所以大家行車在外, 保險是一定要保, 前兩天聽廣播, 第三責任險, 車險至少要50萬以上 ,傷亡500萬以上的保額才足夠去年年底我騎機車撞到CT200H ,因為對方有保全險 ,明明是我錯, 本來我以為我要賠對方了, 當時以為要賠到脫褲子了, 對方還是剛買2個多月的新車 , 我有受點小傷 ,後來和解 ,對方保險公司還賠我修機車費跟醫療費快一萬元, CT200H 鈑金烤漆6萬多 ,保險公司買單
嗯...該死的帝王條款我去年被一台機車撞(一位6X歲的阿婆,嗯...輕型機車駕照)他骨折我沒事,法院判賠我要賠18萬多(還自己塗牛糞修車)哀,怎麼說呢...不怕死的最大阿讓我想起以前要"自殺"的人,有些會選讓火車撞...
在台灣算是以情大於法的國家,有好處也有壞處,在日本是人>腳踏車>機車>小車>大車,不管誰對誰錯都以這為前提,所以說買車一定要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少說保個400/800/50加上本來的強制險,版主說得這個案例賠了將近300萬,但是以保險下去理賠還不用煩惱。
kuy021 wrote:在台灣開車不管對錯,只要大撞小都得賠嗎? 別懷疑~~對的,你就是要賠。就算是你開車停在紅綠燈被酒駕的機車騎士撞倒,也是你的過失~~!freyalai wrote: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 完全認同~~反正就是要你賠錢~~~當然你也可以擺爛~~~這就是台灣!
kuy021 wrote:過年前我有一個親戚,撞到一個闖紅燈的騎士,(騎士年後死了)有裝行車紀錄器,這月才達成和解,但我那位親戚居然還要賠200多萬,在台灣開車不管對錯,只要大撞小都得賠嗎? 就算撞到違規闖紅燈的騎士,還是有分"被撞"還是"撞人"之分。如果是你的親戚車頭部份撞到別人,就有所謂"肇事責任"之分,不會因為對方違規,就躲過肇事刑責,這就是一般人所說的--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若是車側或車尾被撞,就有可能因為肇事鑑定為無肇事責任,而免於刑責,但是一般還是有所謂的道義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