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小弟有一台1998年出廠的 三菱 SPACE GEAR 8人座,原廠第2、3排坐椅無安全帶,是否如新聞所言,
後座無安全帶裝置,乘客乘坐時也不予舉發?
為了安全起見,已經在一般保養廠安裝了6條繫腰式安全帶,之前曾問了原廠並無標準答案,在看了今天的新聞後有了些疑問??因此詢問,謝謝!!
後座未繫安全帶 身心障礙不罰
中央社中央社 – 2012年1月31日 下午8:1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1日電)交通部今天與警政署宣示,明天(2月1日)起實施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不過,部分特殊情形,例如受傷或身心障礙等,不予舉發。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天在交通部宣示「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執法記者會中說明,部分特殊情形乘坐小型車後座無法繫安全帶時,不予舉發;一是經醫療機構證明無法繫安全帶者,例如急救送醫、受傷及身心障礙等。
另4歲到12歲或18公斤到36公斤的兒童,乘坐小型車後座未繫安全帶,今年8月1日起才取締;不過,考量計程車在實務上無法因應不同兒童,準備不同的輔助座墊,如果附載未能依規定正常繫安全帶的兒童,警政單位也不舉發。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強制實施後座繫安全帶的小型車包括自用、營業、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但不包括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
另民國80年7月1日前登檢領照的小客車,或97年1月1日前製造出廠的小型客貨兩用車,車輛製造出廠時,後座無安全帶裝置,乘客乘坐時也不予舉發。
根據警政單位認定未繫安全帶的違規原則,還包括安全帶相關配備不齊全,並有毀損、鬆脫或變更等不堪使用,另每條安全帶供兩人以上使用,或安全帶扭曲、反轉、未確實扣緊,都算違規。
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小型車後座未繫安全帶的取締,以員警當場攔檢為主、照相為輔,攔檢時會選擇不妨害交通安全及秩序的地點執行。
而計程車駕駛人若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罰乘客。台北市交通大隊說,告知的方式包括文字、圖畫、口頭或語音播放。
以上文字引用至:http://tw.news.yahoo.com/%E5%BE%8C%E5%BA%A7%E6%9C%AA%E7%B9%AB%E5%AE%89%E5%85%A8%E5%B8%B6-%E8%BA%AB%E5%BF%83%E9%9A%9C%E7%A4%99%E4%B8%8D%E7%BD%B0-121019249.html;_ylt=AhiRnwn40PhX_7Ifv4VWmzE6AF86;_ylu=X3oDMTQ3NGlhZmozBG1pdANMYXRlc3ROZXdzMTZ1IHRyYW5zcG9ydGF0aW9uBHBrZwMxZDk5MDJkNi1jMjA4LTNmNDktYTI3OS1jYmQwNGRjOWFmZWIEcG9zAzExBHNlYwN0b3Bfc3RvcnkEdmVyAzhiNmFkNGMwLTRjMDQtMTFlMS1iZGJmLWJhZmRiMDAxODY2OA--;_ylg=X3oDMTI2cGN2bnU0BGludGwDdHcEbGFuZwN6aC1oYW50LXR3BHBzdGFpZAMEcHN0Y2F0A.eUn.a0u3zkuqTpgJoEcHQDc2VjdGlvbnMEdGVzdAM-;_yl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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