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一則新聞 [點我] 交通部打算強制用連動的方式去牽制不讓開車的人看 DVD 或 DVB 電視, 這點立意良好沒有問題.但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交通部既然有空去管雞毛蒜皮的事, 去舉例美國把什麼列入立法, 那為什麼不學學人家把安全配備立法列入標配!!難道看個 DVD 會要人命, 沒有安全配備就不會要人命喔?! 這是什麼官僚想法啊, 根本是選擇性立法, 說穿了就是一堆人要安全配備立法標配就當沒聽見沒看見, 再者就是怕得罪車商, 然後所謂的 "政治獻金" 就斷炊了..... 真的是鬼島!
這才聰明!現在開車不能看 車商連DVD的錢都省下來了~爽!消費者: xx萬喔? 好啦...那腳踏墊,隔熱紙,DVD這新車三寶要送喔...車商: 歹勢啦~現在政府規定開車不能看DVD 我多送你一個鑰匙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