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十二月六號.我妹的車子行經中壢環中東路.被一輛車子從右側違規超車.
導致右邊窗戶破掉.照後鏡破掉.右前門.又後門凹陷.
對方是個五十多歲的男性.一下車就一直說對不起對不起.看起來就想說說聲對不起就沒事了.
可是我妹說車子都撞成這樣子了.當然要叫警察.於是就叫了警察.
去派出所作筆錄的時候.肇事者說他有保全險又怎樣怎樣.說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他都不管事情.
我妹當下就請他馬上聯絡保險公司.他當下的態度就很不好.
於是我妹就離開派出所.去車廠留車估價.
車廠說等明天會跟肇事者聯絡出險事宜.
等到今天早上.車廠跟肇事者聯絡時.他又說他很忙.沒空去聯絡.
於是車廠請我妹去跟肇事者聯絡.
我妹說:{先生車廠說妳還沒去報出險.報出險不是妳去跟保險公司講.
然後保險公司會派人來跟我聯絡.那妳還沒報出險.一天拖過一天.我的代步費要怎麼算.
對方的態度很差就說:{我有保全險.我也是沒有車子開.我現在很忙.馬上掛電話.隨即關機.
請叫一下各位.報出險只要跟保險公司知會一下.他們就會有專員來處理了.
不是像那肇事者嘴裡一直說.我有保全險.我有保全險.也不知道是真的有保全險還是唬爛的.
這肇事者擺明的就是不想賠.難道現在的社會撞到車子都不用賠的嗎?
請問各位.後續要怎麼處理比較好.要上調解委員會.跟上法院嗎?
~謝謝各位
忠信汽車 wrote:
昨天上午十二月六號....(恕刪)
不想麻煩 且令妹身體無恙 肇責在對方 直接出你妹本身的險吧
然後妳妹的保險公司會直接找肇事對方的保險公司談理賠(代位求償)
令妹的出險記錄就會被塗銷
順利~
1.警方的筆錄確定是對方的錯
2.你的車回你自己的原廠,並且告知原廠有警察的筆錄,對方有保險,車廠就知道了
3.車廠估完價後會先聯絡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當然會聯絡其車主瞭解狀況
4.保險公司會去調警方的筆錄資料確定真有其事及責任歸屬
5.一段時間後,出險賠錢給車廠
6.車廠有時候會先請你付一點錢先,至於多少錢就你和車廠談,一般來說,維修金額的1/10應該就夠了(我覺得其實根本就不用先出,但有些車廠就是要收...)
7.車廠修理完車會通知你可以去領車了
8.剩下的錢對方保險公司會出
9.等到車廠拿到保險公司付的錢之後,就會通知你去把當初先墊的錢拿回
10.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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