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交車未依合約給物品,四個月後可否要求補給

在訂車時,有要求加強車底盤防锈,在交車時不好意思要求看是否有做(即使沒有做,交車時業務說有做防锈,我們也可能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做力強防锈),因做保養時,有詢問技師,技師看了底盤後,回答若在沿海附近,現在做一做會比較好,可見時未做加強防锈.
另訂車時也要求要有海馬脚踏墊,但給的是一般雜牌的,直到前幾天搭朋友的車看到,海馬牌的脚踏墊有車上標籤.
已交車四個月了,可否再要求業務補給,請大家給個建議,謝謝!
2011-11-20 22:32 發佈
有白紙黑字註明的都可以去要求
除非那個業代賴皮

賴皮的話~~跟他主管投訴

lclee wrote:
在訂車時,有要求加強...(恕刪)


這些應該都在交車的時候申訴吧.....

當下應該就要作要求了....現再去跟他凹這些。
除非當初交車時簽的確認文件有附加這項約定....不然他其實也可以耍賴。

因為你交車時都簽了交車單了。代表你也確定車輛所有配件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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