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台golf在我擁有的期間內完全都沒有發生重大事故,也都在原廠進行保養,
直到車輛出脫前都在原廠有完整的保養紀錄(新車主後來就沒有在原廠保養了)。
在去年我將車子賣給父親稍微有點認識的二手車商,
沒想到在車子賣了一年多後,接到了二手車商的來電。
令人吐血的狀況是這樣的,新車主將golf送到監理站進行驗車,
沒想到卻發現車子的引擎號碼與車籍上的號碼不符,因此驗車不通過。
二手車商希望我們協助處理問題,因為那位二手車商與家父還稍稍有點認識,
因此我就陪同新車主到原廠去詢問(os:車子都賣給他一年多了....)
原廠的答覆原本是說進口車並沒有引擎車身號碼,疑似是監理站誤植了號碼(心中的疑惑實在很大),
因此核對不起來,但是這種狀況驗車還是可以通過。
在半信半疑下,還是陪同新車主到了原廠附近的另間廠牌驗車站去驗車,
結果還是因為引擎號碼不符無法通過。
後來又回到原廠說明狀況後,原廠改口為...那他們也沒有辦法,這台車引擎是被換過的了,
何況車子都轉兩手出去了,也很難追查,並希望我們不用再去找原廠了。
事情發展至此,我也只能兩手一攤了,畢竟車子都賣給二手車商再轉手給新車主一年多了,
我又怎麼能知道車子在轉手給車商與新車主之後的的狀況。
但是...二手車商現在可能火燒屁股,態度(一開始打來的時候態度就不是很好)轉為希望我們將
車輛回購,否則將報警處裡。
這就更莫名其妙了,我將好好的一台車賣給二手車商,相信他經營二手車行也不是三天兩天了,
怎麼可能在車輛轉手的時候沒有去核對車籍資料;即使當初沒核對清楚,我車子都賣出去一年多了,
在我手中絕對不可能會有變造車輛的行為,怎麼他沒去好好自我檢討,是其他可能發生的狀況,
而將這整件事的矛頭對到我身上來,還要報警處裡。
這畢竟是一件麻煩事,尤其是他又與家父稍微認識,三天兩頭打電話去鬧老人家實在也討厭,
沒想到賣台車給二手車行還會引起這麼多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