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 因為不爽給遠通電收賺走...明明高公局可以自己做,賺的錢還可以做其他建設或繳回國庫 ...................................................................... (補充) 有人算過 高速公路收費 一天的現金流量是多少嗎?
收歸 會去裝+1不過,這不是唯一的選項要是今天高公局有能力確實督促遠通改善"任何民眾投訴不合理的制度及服務,而改善後確實能增加民眾的便利性 之事項"或是重找一間,確實有能力經營ETC的公司,當然前提是供高公局有能力確實督促這樣都會去裝啊
longtai wrote:收歸國有 直接改裝在車牌上面就好了....也沒有要不要裝得問題了另外就是, 為何要每一筆都給廠商收錢勒..如果要外包也是外包設備維護費, 不應該是每一筆過路費都要繳給廠商費用吧...(恕刪) 說的很有道理,電子車牌是進步前瞻性的選擇,但是交通部刻意選擇性地忽略這個選項。
B 財團搶不過 A 財團ETC的生意就拼命搞破壞...哀!身為消費者, 只要 ETC 好用(省油省錢)管它是 A B 或C 那個財團來經營都一樣是在賺啦!...收規國營?說不定以現在公務員水準..ETC效率更差, 浪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