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今天發生車禍了...Ferio受傷了
<發生狀況>
在一個沒有號誌的小十字路口,雙方都是直行車,我是由3點方向往9點方向開
對方由12點方向往6點方向開,撞擊點位置,我的車副駕駛座車們全凹,對方車前保險桿掉
引擎蓋翹起,
請警察做筆錄後......對方踩的很硬說要各付各的........但我不同意
重點如下:
1.我有丙式意外險陪對方,對方無任何保險
自己車比較弱勢的地方
1.我的車道上有一個停字.......他的車道上是一個慢字...
請問這樣責任歸屬問題....如何判定..保險公司會如何處理??
jaja0607 wrote:
車道數較多的一方路權較高...(恕刪)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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