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過戶+重新領牌

100/06/24,要去監理站辦車子過戶,順便重新領牌。

目前知道一般單純過戶(不重新領牌)的程序如下:
(1)先保強制險。
(2)驗車450元(1800CC)
(3)繳燃料費3,060元
(4)辦理過戶換發行照200元

由於我現在要重新領牌。有多下列程序,但不知正確是順序為何?
(5)辦理繳銷車牌
(6)繳100/01/01~100/06/24燃料費 3,060元*175/365=1,467元(舊牌)
(7)領牌600元(新牌)
(8)繳100/06/25~100/12/31牌照稅3,706(新牌)
(9)繳100/06/25~100/12/31燃料費1,593(新牌)
(10)去稅捐處辦理100/06/25~100/12/31牌照稅退稅3,706(舊牌)

請問正確程序是這樣嗎?
(1)→(5)→(6)→(2)→(4)→(7)→(8)→(9)→(10)

另外有個問題?

牌照稅、燃料費一定要這樣拆成新、舊來繳費嗎?
還是監理站可以人性化一點,直接移轉新、舊牌繳費資料?

希望有知悉、了解相關程序的人能幫助鄙人一下,謝謝!
2011-06-16 9: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子
我之前買二手車
是先過戶然後再去換牌
不過是人家代辦的
所以我不確定稅金怎麼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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