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在今年四月中時發生交通事故
等了等~終於在6/10拿到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表
在分析表上居然出現我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但是我當初在做筆錄的時候明明有附上影片
影片裡我是有停住車子殺住車的對方才在撞上我
我跟交通大隊反應她只說了我可以再申請鑑定但是需付三千元
讓我非常的質疑交通大隊分析小組的專業能力
又或者變相的要人民繳錢進國庫
根本就是惡劣政府~欺壓老百姓~詐騙人民血汗錢
影片網址
http://youtu.be/5qAaWPdSW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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