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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問題~

最近一直在想~一定要保車體險嗎??甲 乙 丙

"加重"第3責任險保下去~就算是撞到名車應該夠陪對方了!

車體險甲~乙~丙 是修自己的車
會發生車禍"大多"雙方都有責任~所以用對方的保險來修自己的車夠吧??(以國產車來說)
就算全是自己的錯~除非撞得太嚴重否則應該幾千塊就能修好吧.....
以最便宜的丙式來講...大概2萬吧~2萬應該夠撞一次的修車費了~當然自己不小心去A到有的沒的.就認了吧....技術不好就花錢保吧....
開車小心點根本用不到.......

我有個問題~假如自己的車傷得很重...但對方的保險不夠賠...是對方要自己掏腰包賠嗎??


以上我想說的是...賠對方有加重第3責任險~賠自己有對方的保險來賠~何需去保車體險呢??
如不保車體險~一年保險費才幾千塊呢.....

或許我觀念錯了~希望大大能為我解惑~
2011-06-02 13: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保險問題
其實買車體險的用意是在於~如果發生事故警方會用責任比例去判~
也就是說(你錯三~他錯七)or(你錯七~他錯三)!!
這也就是雙方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
如果有買車體險~不管自己錯多少~保險公司都會負責你跟對方的修車費。
也許你的車不是進口車~零件便宜~所以你會覺得不需要~(沒有惡意喔!!)
像是進口車~隨便一組大燈就要十幾萬~一個後照鏡要一兩萬~
這個真的不是開玩笑的!!
其實保險就是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小碰撞事小~但不小心發生比較嚴重事故的話~其實保險真的很好用~~
我有問題..車體險(甲乙丙)是修自己的車而已吧??沒去修到別人的車吧??(或許我觀念錯誤~有待大大解答)
我也說了~"加重"第三責任險<===這來修別人的車很夠了吧!!

小弟再加個問題~第3責任險一定要有警察來才能賠嗎??我知丙式要~但也只是用來修自己的車!
我如果停車時不小心去A到別人的車~我的車當然我自己修了....
那對方的車可以用第三責任險賠對方嗎??叫警察或不叫警察??能賠或不能賠??

小弟問題很多~請各位大大能為我解答~
其實不用想的太複雜~
如果你不想用保險來修自己的車~只要修別人的~~(就不用買車體險)
再提~除了甲式不用報警~其他都要!但要看啦~有些汽車業務可以幫你橋到乙式也不用報警
丙式是一定要撞到有車牌的交通工具才會賠(甲乙式不需要~就算撞到樹....之類的!)
謝謝大大解答~
再請問~
那~第三責任險 要有啥條件下才能賠對方呢???或不管怎樣都能賠??

第三責任險如果保額是400萬(一人)/4000萬(單一事故)/30萬(財損)~
那如過對方車上只有一個人~最多賠400?2個人賠800?以此類推最多到4000萬?
最近我的保險也快要到了 也在考慮要不要辦 車體險 但想想 不怕萬一只怕一萬 還是辦了 丙式限定駕車

險(保費較便宜) 我的車齡第二年 前三年還是辦 車體險
第三責任險~只要你是發生事故~(有車牌的交通工具)就會賠~
但先決條件是你在沒有犯罪的情況下~(酒駕..之類的!)
但違規還是會賠的~(闖紅燈...之類的!)

一人400
兩人800
最高4000
沒錯!!!!!

周姐輪 wrote:
車體險甲~乙~丙 是修自己的車
會發生車禍"大多"雙方都有責任~所以用對方的保險來修自己的車夠吧??(以國產車來說)
就算全是自己的錯~除非撞得太嚴重否則應該幾千塊就能修好吧.....
以最便宜的丙式來講...大概2萬吧~2萬應該夠撞一次的修車費了~當然自己不小心去A到有的沒的.就認了吧....技術不好就花錢保吧....
開車小心點根本用不到.......

我有個問題~假如自己的車傷得很重...但對方的保險不夠賠...是對方要自己掏腰包賠嗎??


以上我想說的是...賠對方有加重第3責任險~賠自己有對方的保險來賠~何需去保車體險呢??
如不保車體險~一年保險費才幾千塊呢.....
(恕刪)


樓主大大的觀念其實都對,只是車禍理賠案件實務上遠比理論複雜。
可以參考紅字標示的部份,這些事情是建立在下列這些前提上:

1.對方也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而且保額足夠
在路上有不少車(尤其是老車)是只保強制險就上路的,因為政府要求驗車要看
跟這種車發生事故你只能跟對方車主或駕駛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有的即使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保額也只有10或20萬
國產新車撞稍微大力一點修理費都不只這樣了,要是愛車換成是進口車呢?
更別提那種涉及雙方肇責分攤的事故了

2.雙方對肇責分配認定無異議,願意賠付
由於國內「絕對路權」的觀念尚未普及,交通事故很容易被認定(硬凹)成雙方皆有過失
除了後車未保安距追撞前車這種明顯的case之外,都會被對方(的保險公司)要求分攤肇責
更多的是事故後下車就比嗓門甚至拳頭大這種人(其中不乏所謂的高知識份子)
碰到對方是這種情況或根本沒保第三人責任險的,如何期待他乖乖拿錢出來?

所以很多人新車會保車體險,萬一發生事故無須等待協調或鑑定,只需報警處理
然後車子即可進廠,修好直接開走,己方保險公司自會依對方應負之肇責比例向其追償
免去日後上調解會或法院的麻煩,也不用跟對方爭得臉紅脖子粗

當然也可以選擇將風險自留啦,畢竟只是價值判斷的問題,無關是非
謝謝大大解答唷~

就算對方真的沒保第三責任~
我想請問~到最後要打官司的話~或要對方吐錢出來~
不能叫保險公司較幫你跑嗎??一定得自己解決??
還是保險公司只幫你處理賠對方的部分(自己有保第三責任)~對方賠你的部分就不理了(因為沒保車體險)??
這就是車體險的重要性囉~~
對方如果沒買第三人~那如果你有買車體險~
自己的保險公司會先幫你出錢修車~
再向對方"帶位求償"~
所以如果對方肇事之後避不見面~
你也不用花錢修車~也不會沒人幫你出這筆錢~
這就是車體險~~
其實車體險最重要的就是怕別人肇事後避不見面~
就像你之前說的~
我果是自己的錯~當然自己修~
那如果是別人的錯時~又避不見面的話~
那才真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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