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高速公路收費站設置不公平有的是站與站間的距離很近有的是北上收費南下不收費當然最好是不要收(好像不太可能)但若改成按里程計費國三約430公里、國一約375公里依現行收費標準換算1公里約1元的話您會贊成嗎?
+1 贊成高速公路按里程收費雖然這樣說可能會得罪一些人但是我還是要把我的看法說出來。我從嘉義要開到台中,沿途經過 →斗南→員林2個收費站約80元但是經常在員林彰化段塞車延誤很多時間若是員林彰化鄉親上台中都走高速公路免費大量短途車流將影響到先前付費北上的長途車流形成有付費的與沒付費的在特定路段行駛所花的時間速度變成一樣若是改成照里程收費,長途車的阻礙將會變少也會更順暢,短途車想省錢就走替代道路不要讓高速公路變成市區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