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到租賃轎車,如果不是客貨兩用,不能抵扣營業稅
如有抵扣者請儘速補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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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國稅局這次是認真的, 還是說說而已??
畢竟要查你租完半年內是否過戶到你親友比較困難
但是查公司租的是不是客貨兩用車、有沒有拿來抵扣營業稅,相對簡單許多
要罰也不是不可能
而且這個非營業車不能抵扣營業稅的法令出來一陣子了,應該是溯及既往
如果老闆們幾年前因為業務說的天花亂墜而租賃購車,後來可能就被追到補繳稅...
我是支持依法繳稅,我們公司也沒租賃購車,目前都是公司直接購買
只是既然有這個法令
為什麼租車業者還是一直宣傳可以抵扣營業稅、那些公司會計也持續抵扣營業稅?
(先不論租賃購車的營業稅好像是外加,比公司直接買車還多5%)
如果不能抵扣,租賃400萬的車就先損失了20萬元營業稅

更別說有 1/3 的保證金沒辦法報費用
如果以錢為出發點 (而非車主隱私、加速攤提的原因),優勢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