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牽了新車,但和老婆的喜悅全被一件事情給攪亂了
車子當初就說好買老婆的名子,不要砲我說為了省保費,我舊車有3年無肇事紀錄,基本上男生女生係數一樣,甚至女生因為沒有記錄,需從9折開始起跳,單純因為房子是我的名子,為了增加老婆的安全感,車子掛了他的名子
談完車價,有辦過分期0利率的版友應該都知道,那只是車商行銷的噱頭,不是真的不算利息的,要在車子總價裡要回來的,今天也不是要針對這件事情來談
最後總車價在加上幾萬元的利息預付,辦了20期0利率
交車後沒幾天,銀行承辦小姐打來說,車主與貸款人不能不同,所以沒辦法到監理站做設定,所以我需要把車子過戶給我自己
這邊我先承認我自己有錯,不曉得貸款有這項規定,所以車子是買老婆的名子但對保的人是我,但這不是應該是承辦人員應該要知道的嗎?如果我知道,那當初我就老婆的名子申貸,我當他保人就好了呀
然後,我說,那我不辦了,我直接把貸款還掉,請他退回我當初多繳的錢,看看這幾天利息是多少算一算
他說不行,這樣算是違約,不只沒辦法退回原本多繳的部份,還需要計算違約利率還要補利息
就算是要重新以我老婆的名義再申請一次,原本我違約的部分要處理,老婆的部分也要再重算一次(等於是要再預繳利息一次)
然後一直鼓吹我過戶,只要我過戶,其他的事都可以延用,等20期繳完,再過戶回老婆名下就好了
本來打算交出印章身分證了,還好我有堅持說我要和老婆再討論,還好我有親自找保險公司確認,還好我老婆有打電話跟業代確定當初訂單是傳誰的名子過去申貸
保險公司回應,保險從人,所以換車主所有的保費計算都不一樣,所以都是採退保在加保,聽到這邊我就很生氣了
氣的原因是,錯誤不全在我,但處理的責任都要落在消費者身上?
要還清,不還我錢還要算違約,要轉信貸,不能處理,要換人貸,不能處理,要我過戶,卻又欺騙我說保險不必理
,將來哪天要是真的需要保險服務,保險公司跟我說我沒用我的名子投保,不理賠這樣帳要算誰的?
您可以說明,我也可以諒解,我可以有機會去處理,不要騙我,讓我冒著可能需要用到保險的時候才有問題,但是只因為我一點點常識不夠,您身為專業人員也沒提醒,就要我承擔所有的責任?
原本已經打算要過戶處理了,對車主會是老婆的承諾也要捨棄了,一切卻在我打電會給保險公司說不會直接轉保險給新車主後,決定上來發文問問大家,看看真的都只能聽銀行的,自己承擔所有的問題嗎?
故事文長,有排版問題傷眼或可能因為生氣,氣到某些故事內容是重複的,請見諒
我想要的方式有 1.直接以老婆名義申貸,不需要再有任何費用或2.我把貸款結清,請還我預繳的利息
身為弱勢的消費者,我有立場對抗嗎?如果我堅持不過戶,銀行可以把我怎樣嗎?我並不是沒要繳錢,我只是想,我如何可以不讓銀行牽這鼻子走,都要依照他們的路走,不能夠捍衛自己想要的方法?
也給最近車市熱絡,想要貸款買車的朋友們一個錯誤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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