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法院第一次支持被撞車貶值指控。起因是一臺全新的賓士被嚴重撞擊后,保險公司賠償了所有維修費用。但車主認為車子被這樣一撞,雖然已經修好,但賣出去的二手價格肯定貶值不少,所以控告保險公司和肇事方索賠車輛貶值的金額。大陸法律歷來沒有對事故車輛貶值進行賠償的支持,想瞭解下對岸類似的CASE是如何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