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進近買台新車,用現金加舊車折抵,付了定金後,發現估車的人員估的不老實低時市價很多,舊車不賣他們了,改用增加現金給付,但業務不肯(付了當天有簽約,並在隔天通知改用現金),並言明未完成交易要付高額賠償金,最後只好賣給他們,我是想問遇到這狀況我當下沒拿到錢,如果上法院勝算如何,並請要賣車的人簽約時要謹慎,免步我的後塵.
jiangbruce888 wrote:小弟最進近買台新車,...(恕刪) 請問...您簽的那張單有"高額賠償"的條例嗎?如果沒有那當然不可能且若有這條...去法院也不會判他贏無論新舊車簽約單 有3天的審閱期您就可以跟他說..OK!那我不買了!車子未領牌/訂車3天內可以退車+退訂金這是消保法規定的...他在胡說八道什麼...
謝謝大大回應,當初其實我看完合約,我印象中條約上說,如沒依約交車,要賠償它給我的金額數倍(沒寫確實數字),我跟它說我又沒拿錢,要賠什麼,它說因為我有抵新車已經算拿錢了,我是覺的要告是有拼(因為我認為我只付定金)交易又沒完成,不過為此要跑法院就算了,當學教訓吧,po這文章是要大家簽約小心點而以.
我猜......新車業務早把二手車商所給的中古車訂金...挪為新車訂金所以視同已收取二手車商所給的中古車訂金...再者.......新車業務賣給你的車價中....是否也已把二手車商所給佣金給計算進去.....所以騎虎難下 ??最後....要處理掉中古車之前...都沒去問一下行情 ??真是.....千金難買早知道
樓上大大說的是,其實我想也是,不過我本來有說要是辦不到我就連新車一併退訂,他說不是這個原因,我也猜是它拿了中古商的錢,所以後來我還決定賣個它,不過氣份弄得很僵,我也有錯,不過我只想討論這個事件到底可不可以退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