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一次在「汽車消費經驗分享」發表求救文,希望有這方面法律知識的朋友們可以熱心提供意見
概述
苦主:我爸媽,以下簡稱a
一號買主:以下簡稱b
二號買主:以下簡稱c
------------------故事開始------------------
民國八十三年左右
a將一台裕隆好馬大牌廢掉(沒再繳牌照稅了)
跟以下這台車同型
並賣給從事水泥管工程的b(認識的)
因一開始b承諾這台車只在工地使用,不會行駛到公路上
車子也就沒有辦過戶,直接交給b
(我知道這是最大的敗筆,請各位大德不要針對這點再砲我了)
後來也相安無事過了十年
直到九十三年左右家裡開始收到罰單和稅金摧繳通知
車牌號碼就是那台裕隆好馬
於是a向b詢問
才知道b又將車子賣給c
c拿到車子以後不僅開在公路上,還不斷違規
而且完全找不到c本人
a才知道事情大條了
向b求助,希望可以幫忙找到c
這時b卻將責任撇得一乾二淨,說車子賣出去以後就和他沒關係了
(我os:你把車賣給他,怎麼會和你沒關係?)
要我們自己去找c
------------------故事結束--------------------
Question:
1.請問針對這樣的問題,a有哪些方法可以應對?
2.請問如果a有辦法舉證確實跟b有買賣的事實,是否可以要求b簽切結書並辦理過戶?
3.已繳的罰單可否向b求償?
4.昨晚再度過去找b協調,有偷錄到對話內容,內容有講到買賣的過程,如果要處理的話,應該要透過什麼樣的管道可以得到最有效、最快速的處理?※如果有興趣了解的話,可以把錄音的link給大家
先謝謝各位了
1.請問針對這樣的問題,a有哪些方法可以應對?
2.請問如果a有辦法舉證確實跟b有買賣的事實,是否可以要求b簽切結書並辦理過戶?
3.已繳的罰單可否向b求償?
4.昨晚再度過去找b協調,有偷錄到對話內容,內容有講到買賣的過程,如果要處理的話,應該要透過什麼樣的管道可以得到最有效、最快速的處理?※如果有興趣了解的話,可以把錄音的link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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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輛巳去辦車牌繳銷 , 理論上是沒有稅金及違規的問題
但繳銷車牌後 , 又繼續使用 , 如被抓到
是有可能被要求補繳稅金 及違規
建議 版大可以先寫存證給b及c , 述明原委及要求對方須要連帶負責
接著持存證信函及相關證明文件 , 去監理單位申請歸責
當然重要的還是 , 直接向所在地的監理單位及國稅局洽詢辦理方式
每個地方也許不一樣
>>>
如果巳代繳了相關稅金及違規費用 , 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追償
檢具單據及存證信函及聲請狀 , 向相對人所在地之 地方法院聲請即可
>>>
當然最快速的處理方法 , 即是三方協議成功 (可委請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
把積欠的稅費違規付清
但c找不到人 , 可能會有點困難
所以能歸責的部份 , 儘量歸責給c
無法歸責的部份 , 請b負責 , 或協議雙方可接受分攤比例處理
ace7015 wrote:
第一個疑點...大牌報廢了是要繳回的(這動作叫做繳銷)
那台車就沒牌掛了...何來稅金、罰單問題?
首先還是感謝你的回應
不過我覺得你在法規方面的常識可能不太夠
(和你的簽名感覺落差很大)
沒掛牌就不能開上路,如果開上路被開單就會被要求補繳稅金
當然也會有罰單的問題
ace7015 wrote:
第二個疑點...也都過了六年了
現在發這文是問辛酸的喔?
這幾年來我們家一直在尋求解決的方法
但是常常遇到瓶頸而沒有辦法繼續
發這篇文當然也是希望01上的熱心網友集思廣義
以及手上握有有利的證據(但不知如何利用)
希望這次可以撤底解決
所以當然不是發心酸的。
escudolin wrote:
如果車輛巳去辦車牌繳銷 , 理論上是沒有稅金及違規的問題
但繳銷車牌後 , 又繼續使用 , 如被抓到
是有可能被要求補繳稅金 及違規
建議 版大可以先寫存證給b及c , 述明原委及要求對方須要連帶負責
接著持存證信函及相關證明文件 , 去監理單位申請歸責
當然重要的還是 , 直接向所在地的監理單位及國稅局洽詢辦理方式
每個地方也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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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巳代繳了相關稅金及違規費用 , 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追償
檢具單據及存證信函及聲請狀 , 向相對人所在地之 地方法院聲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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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最快速的處理方法 , 即是三方協議成功 (可委請鄉鎮調解委員會調解)
把積欠的稅費違規付清
但c找不到人 , 可能會有點困難
所以能歸責的部份 , 儘量歸責給c
無法歸責的部份 , 請b負責 , 或協議雙方可接受分攤比例處理
↑感謝escudolin兄
你的回應相當具有參考價值
我會列印出來跟我家人好好討論
再次感謝!
Dwing wrote:
如果車子未過戶
車子所有權還是屬於A
那B與C需負甚麼責任?
A可舉證 開單當時是B或C(或有關家人,朋友)所駕駛?且證明A無授權?
A賣車給B有讓渡證明?
B賣給C有讓渡證明?
如沒有,在法律上車主還是 A
因A無法舉證,賣車給B時,B並不會去在道路上使用(行駛)車子.
到頭來A還是要負責.
↑就「法」來講
b與c完全沒有責任
a是因為一開始貪圖方便而沒有辦理過戶
才會衍生這麼多問題
但就「理」和「情」來講,b與c須付最大的責任
前晚的談話錄音有錄到b的「姓名」
買賣的人、事、時、物
以及b將車賣給c的過程
這些足以證實b確實有向我們買車
也有將車賣給c
老爸用阿罵的名字買了一台車
但是燃料牌照沒去繳
所以過幾個月,一張牌照失效的通知單來了(大牌想當爾然沒繳回去)
老爸還是皮皮不去繳
車子還亂停,被鄰居一直打電話叫警察
警察一直開單
監理所就一直罰(此時牌照稅已強制執行完 罰的是燃料稅未繳的滯納金)
去年年底,終於車體被我賣掉(中古車商介紹)
大牌繳回監理站要註銷的時候
一看欠繳金額:七萬多
(而實際欠繳部分大概三萬而已)
這件事鬧的親戚間很不愉快 因為掛阿罵的名字
身為兒子的我 也為了賣掉車體而被牽扯(重點是賣掉的錢都老爸拿去)
該說什麼?
親戚說的很對:[買中古車還沒資格繳牌照燃料稅,那真的騎腳踏車就好]
但是對自己的老爸,小弟我真的無話可說。
開版大的遭遇我很同情
好心給人方便結果是這樣
(我離開台北時也是一隻室內電話給學弟用 結果他欠了七千多 當年他怎麼跟我說的?)
現在的問題是 車子在你手上嗎?
如果沒有 快點,錢趕快繳一繳,把牌照註銷,不要再讓這台車掛你們家的名字
要不然C如果又轉手 到時候犯了案出了事故.....
不要對人太好 該照程序來的一個也不能少
這是小弟在社會打滾了幾年的經驗
用錢能解決 真的叫做小事情
給您參考
ace7015 wrote:
是我講的太簡短還是表達不清楚
如果牌照已經繳銷
那車輛會是無牌上路的情況吧?
那就算被開罰單也應該不會只有對"車輛"(車主)的罰單吧?
應該對於駕駛人也會有罰單才是
而罰單跟補稅的日期應該是一樣的...
這樣可不可以做個連結?
你要表達的意思我都了解
c將那台車開上路,結果闖紅燈被開了罰單
車主不是c,雖然c在罰單上簽名了
但是只要c逾期不去繳,監理所就會補寄罰單到車主,也就是a的家裡摧繳
這樣你了解問題出在哪邊了嗎?
aloejacky wrote:
好心給人方便結果是這樣
(我離開台北時也是一隻室內電話給學弟用 結果他欠了七千多 當年他怎麼跟我說的?)
現在的問題是 車子在你手上嗎?
如果沒有 快點,錢趕快繳一繳,把牌照註銷,不要再讓這台車掛你們家的名字
要不然C如果又轉手 到時候犯了案出了事故.....
不要對人太好 該照程序來的一個也不能少
這是小弟在社會打滾了幾年的經驗
用錢能解決 真的叫做小事情
給您參考
你講的沒錯,我很認同
那你的個性應該跟我們家人蠻像的
很容易相信別人
目前車子是在監理所,應該不會再有罰單的問題
但是欠的稅金也是好幾萬
有寄通知叫我們去把錢清一清,然後把車子領回去
目前這個燙手山芋,不管是a或b都不想要
所以想要尋求法律上的協助,讓b去把錢繳一繳
不然就是叫b把c找出來,把問題解決
這幾年來繳的冤枉錢已經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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