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騎機車在山路轉彎滑倒~人車噴到對向!
車直接滑到山溝~人撞上對向車的前保桿~
自己人車都傷的頗嚴重的~對向車印象中沒啥事!
車禍第二天~對向車主去大陸工作~所以沒在第一時間調解!
一個月後~我出院去調肇責出來~我失控!
所以自己就把車修了約兩萬(自付)
警察說我六個月之內都可以提出傷害告訴~
我想~我失控!提這要幹啥!
這幾個月沒上班沒收入~
出院後的復健與補品都是自己出錢養傷!
所以之前留在身邊的錢~也花的差不多了!
但~就在剛剛~對向車主打電話來了!
他從大陸回來了!電話開頭當然關心的問了兩句~
然後就說他的車前霧燈壞了~跟我報價7000多
要我支付!因為我在睡覺被電話吵醒!所以沒太好的口氣!
我就說有沒有法律途徑可以走!我覺得有點坑我的樣子!
他就說我可以自己去尋一下價!他明天在跟我聯絡!
我想問問看~我該賠嗎?還是有別的解決之道可供我參考!
車禍後四各月跟我說~會不會也太久了點!有點無法接受!
麻煩各位提供一點建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