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griffin wrote:
後來車商還是給車主退訂,但是車主也拿不到2倍的訂金。
問題是在他的訂金是預約的訂金,不是汽車買賣合約的訂金,所以不符合消保法裡面取消買賣合約退2倍訂金的規範。

所以這是預約單嗎??
還是買賣契約書??
請教這樣比較有利嗎??
充其量只是一位賣唱的 wrote:
誠如上面幾位仁兄所說...
在還沒改電腦、上渦輪、換輪胎、換卡鉗及加裝底盤套件之前...
其實,原廠86這台車也真的沒什麼會跑...
而且,樓主所訂的是自排...
就已經把86可以拿出說嘴的駕馭樂趣打對折了...
所以,樓主的86被退訂,真的未嘗不是一件壞事...
如果,這樣還澆不熄樓主的熱情...
可以試著來台北市的北都或國都的營業所問看看...
說不定可以撈到好貨!!!
兩年前牽86的車主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