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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文]


zhlin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其...(恕刪)

合理
心經度一切苦厄
我建議樓主搭計程車是比較划算的

或是拼折每天被拖吊或開單

說不定還比較省....

giobling wrote:
我覺得樓主不用去管...(恕刪)


整串看下來刁民很多

規定寫在那邊,你本來就可以用自己覺得最划算的方式停

停進去前先決定好就好

但就是有人認為你寫你的,我凹我的



也難怪打了合約後

有人要凹暑假回家不住就不需繳房租

不是月租停一個月要當月租繳

只要停車場一切合法立案照規定、法律走,樓主等著被告,被追繳

除非名下無任何財產,那倒是可以厚臉皮到底





合理
完全合理
謝謝你熱情補充市府財庫
9527plus wrote:
合理...(恕刪)



這好像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舉例來說
房子月租和日租金額就不對等了呀
以短時間為單位一定會貴很多
一開始有這樣長時間需求應該要月租車位不是嗎
da7230 wrote:
就是有你這樣的人
正常的世界,貼了遊戲規則
你接受就來,不接受就走
但在台灣,有吵有糖吃
人家訂的規則你在那邊吵合不合理
這就是台灣人普遍沒守法精神的由來
因為規則你在訂,合不合理我來決定
原PO你基本邏輯跟國文就出問題了
你自己都說了臨停,又說停一個月
停一個月叫臨停嗎? 這也能討論?
某樓舉例說得好
你住一個月旅館跟租一個月房子價錢會一樣嗎?
那你要去抗議旅館收費太貴嗎?
搞笑耶

只能說
我只是提供一種這社會常見的解決事情的方法
不只台灣
孫安佐事件那麼有名
認罪協商國外很常見
連刑事案件罪刑都可以橋
再可以去看看youtuber
關鍵字:美國看一次急診三十萬
醫療費也可以橋
台灣
在很有制度的金融界也是一樣
信用卡債也可以橋
美國
次貸危機房貸也是可以橋
案例再講還是很多
橋才是這社會正常的
其實這樓很多人都只會對樓主冷眼旁觀冷嘲熱諷啦
等到哪天自己覺得吃虧也是照樣該該叫
樓主這種案件
依據停車場的規則看似合理
覺得合理只是因為自己習慣接受規定的約束了吧??
請仔細想獨立思考
屏除所有主觀規範條件只客觀看實際結果
同個停車場同樣都是連續停一個月
卻有不同價格
合理??

zhlin wrote:
一個月的臨停價要收21600...(恕刪)


臨停就是要以小時計費,除非有寫明每日上限,
否則都是一路累進計費。

遊戲規則清清楚楚,
還想上來取暖.....傻孩子
James
zhlin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其實...(恕刪)


我也覺得麥香魚發套餐99太不合理,不過一片肉和兩片麵包!


上來討拍 也不會比較便宜 上來討拍 也不會比較便宜 上來討拍 也不會比較便宜 上來討拍 也不會比較便宜 上來討拍 也不會比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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