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lyfromilan wrote:
每個品牌都被你講的...(恕刪)
原來,這麼多人真的以為自己是一隻貓頭鷹呀!
一直吹噓自己的夜視能力強。
不過,嘴硬也無所謂啦!
不管你有貓頭鷹眼,還是你有陰陽眼,
交通法規是有規範的,
都不應該違規使用透光率低的隔熱紙。
相關法規如下:
台灣現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25項,自中華民國99年1月1日起新出廠之新車,前檔風玻璃或前檔風玻璃以外之玻璃窗可見光透過率不得低於70%。為因應民眾有另於車窗黏貼隔熱紙或不透明反光紙情事,交通部指示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定期檢驗、臨時檢驗或稽查,如發現民眾之車輛擋風玻璃有違規使用情事,將判定檢驗不合格,並依道路安全規則第46條規定,責令於一個月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惟該等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吊扣其牌照,以維護交通安全
cinnamon coffee wrote:
明明符合法規,透光...(恕刪)
台灣透光率法規的執行,
對隔熱紙商家,是一種"危機",
總透光率需達70%,若要能符合法規,
所有汽車幾乎不能再貼隔熱紙了。
或者,也能看成是一種"轉機",
可再進口透光率更高的隔熱紙產品(透光率85%以上),讓台灣消費者選擇更換使用!
這就要看經營者的態度,有沒有先見之明?
遇到危機後,只會怨天尤人?
或者是看到商機,大賺一筆囉!
台灣隔熱紙市場,一年營業額有10億元。
經營者好好仔細去想想看吧……
如何達成雙贏局面!?
而消費者,一定會是最終的受益者!
(有更好更安全的產品可以選擇,而不是像現在,只能貼一些連生產地國家都不能使用在汽車前檔玻璃的隔熱紙)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