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代表如果你是一台13年的老車,要回復原狀的話
我就要去找同一年同一月出廠的車輛零件把你裝回去,車門有鏽蝕也要有鏽蝕還給你
那如果我這個被告不願意照判決處理呢?
我就真的找不到同年同月出廠的零件啊,而且上面的鏽蝕還要一模一樣
請問執行處的書記官們要怎麼幫你強制執行?
畢竟判決主文只有寫「應回復原狀」喔,這時你根本不能在強制執行的時候再請求以金錢替代
因為當初你請求法院判決的就不是要錢不是嗎?
而且你要主張回復原狀,我只要主張回復顯有重大困難就好
然後主張鑑定你的車輛在事故發生前及發生後的車價,並主張賠償這兩個價格間的差額
你的車市價就只剩10萬,你卻要我拿20萬給你,這已經違反民法對於損害填補的精神了。
alanshore0608 wrote:
先搞清楚什麼叫回復原狀,就是回復到你「車禍事故發生前」車輛的原狀
這就代表如果你是一台13年的老車,要回復原狀的話
我就要去找同一年同一月出廠的車輛零件把你裝回去,車門有鏽蝕也要有鏽蝕還給你
那如果我這個被告不願意照判決處理呢?
我就真的找不到同年同月出廠的零件啊,而且上面的鏽蝕還要一模一樣
請問執行處的書記官們要怎麼幫你強制執行?
畢竟判決主文只有寫「應回復原狀」喔,這時你根本不能在強制執行的時候再請求以金錢替代
因為當初你請求法院判決的就不是要錢不是嗎?
而且你要主張回復原狀,我只要主張回復顯有重大困難就好
然後主張鑑定你的車輛在事故發生前及發生後的車價,並主張賠償這兩個價格間的差額
你的車市價就只剩10萬,你卻要我拿20萬給你,這已經違反民法對於損害填補的精神了。
車主只要主張他的部分就好, 不需要幫對方設想那麼多
另外車主前面已經說目前車價多少, 保險公司只願意陪他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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