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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全損後被黑心修理廠騙了!!


綠色幸福 wrote:
讓渡書他也沒一式兩份...(恕刪)

照理說合約要成立 應該雙方都要留一份
這本身不太合理 或許讓渡書是無效的
這家車廠應該不可能不知道車子出險需要留屍體
這也許要找律師詢問相關法律問題

可能只能提告 至於要告哪個法條就不知道了
如果讓渡書不合法的話是侵占
不然就只能朝詐欺方向試試

綠色幸福 wrote:
抱歉~小弟發在汽車消...(恕刪)


雖然樓主的社會經驗不足、又亂簽名,但最可惡的是黑心修車廠跟富邦配合那麼多次了,我不相信他不會知道富邦出險會需要那台車,利用樓主對這方面沒有經驗而加以圖利、黑心修車廠、賺的都不是技術、而是「騙術」、

樓主涉世未深,誤以為人性本善、這也不算他的錯,經驗不足..這就是一個很好的教訓。

就算認賠4、5萬

也要讓那個黑心修車廠得到教訓。


我有一個方式,公佈對方的車廠名稱:並且完整的po出過程(需實際不帶情緒)、內容不可誤導大家的判斷力,站在客觀的角度!並用疑問句的方式,這樣讓大家來公評,沒有所謂的毀謗名譽問題。



怎麼沒有人提出可以解決的方法呢?你的這個案例就是典型的無權或無效代理,對方如果也不能代表那家車廠的話,對方也是無效代理!既然你有看到對方遞出來的名片,該人有該保養廠的名片,所以保養廠就是在容許或知情的情況下讓該人掛牌經營汽車業務。

所以我建議你,如果你跟女友尚未結婚,你無法代表當事人處理事情,就請車主寄存證信函給該保養廠負責人,依照刑法的詐欺與侵佔罪先警告對方!由於你們這方為善意第三人,所以你控告的對象是該車廠的負責人,讓他們內部自己互咬,你在視情況要如何處理下去。

像這種3~4萬塊的案子,不需要上大法院啦,一般簡易法庭或調解委員會處理!先嚇嚇對方,不過!會開這種保養廠的人,也不是簡單的傢伙,也不是被嚇大的啦!如果硬要打簡易法庭的官司,你也要考慮看看你有沒有必要請律師或花這個錢與時間,最後只是爭取到只有3~4萬塊的損失。

如果我是你,我時間很多啦,我會跟他們耗,反正法院跟官司也是家常便飯了,反倒是他們是出來做生意的,比較難跟我這種無賴浪費時間!想辦法讓他們把要到嘴巴的肉給吐出來。

切記!台灣這種社會,越爛越賴皮,勝利女神就會跟你招手了!反正大家都很爛,那就看誰最爛最噁心,越無恥你就會在官司上無往不利,切記!切記。

PS:打官司就是無所不用其極,直到打對方打倒在地,而且要打到對方爬不起來。


綠色幸福 wrote:
我來說明一下~
讓渡...(恕刪)
車主不是板大,讓渡也不成立吧??
綠色幸福 wrote:
抱歉~小弟發在汽車消...(恕刪)

綠色幸福 wrote:
我來說明一下~讓渡書...(恕刪)


留個記號追蹤一下

哇!又有但書了
叫你簽讓度書那個"人"不是車廠人員?!

樓主加油,希望你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看來是被車廠坑了
叫你女友去告車廠吧
你不是車主沒授權書.
讓渡無效
綠色幸福 wrote:
最後補充~剛剛打車廠的室內電話…車廠回應這位先生不是他們的員工,我說那我之前來,還有他名片難道是假的?車廠說只是借這位先生地方而已…

車廠已經打算跟嫌疑犯做切割了嗎?
再來更新一下進度,我跟保險談好了,我認賠這項損失,賠償金額基本先減4萬,熱心的理賠專員黃先生說再幫我爭取看看可不可以更低…所以事情簡單多了,剩下的就是我跟車廠的問題!

該車廠人員,剛剛僅以簡訊回覆車子已被拆光,但是還是不接電話!也沒有回應報廢場在哪及我的零件下落問題!
這事情沒這麼複雜,你把事情逼到刑事就容易多了。
我要是你當場我就會打110報警.....

1.侵佔
2.損毀
3.竊盜


你不必管你之前簽了什麼文件,因為一堆空白警察來也知道廠家在玩什麼把戲。再者你不是車主。
這車廠賭的就是你怕麻煩不敢伸張,報警處理是其會簡單的多,還調停?先逼刑事比較快。


祝你 處理圓滿



綠色幸福 wrote:
抱歉~小弟發在汽車消...(恕刪)

我比較擔心

車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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