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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胎紋不足1.6公釐 將吊牌明年起強制納檢

檢查加入很好阿 輪胎這東西省不了
如果是發生了什麼重大事故
才因此要立法規範胎紋深度
就真的是像你說的
但現在並不是
我覺得這真的值得被鼓勵
好政策!不支持嗎?

BEYOND0216 wrote: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恕刪)
立法的目的我想不在於要怎麼抓或要怎麼罰

而是要能有效嚇阻這類因胎紋不足而發生的交通事故

簡單來說,今天不管你怎麼撞怎麼翻,除非火燒車全車燒光光

否則警察都能在事故後測量胎紋深度,做一個肇事原因的蒐證

如此若檢測胎紋不足,可能就不被歸類在意外事故,而是不折不扣的違規

這樣不論在保險或是賠償受害者方面,相信會有一定的影響 ~
個人覺得要出事情才會去量胎紋吧!
不然....怎麼量才算標準?
上路前量OK,南北跑一趟結果低於1.6mm又很不幸被攔下來
那到底是算誰的錯?

反正政府一定說不是他的錯...
為何不直接明訂多少公里強制換胎,換胎記錄到政府資料庫內..
只要有人敢違規偽造文書就重罰金100萬元以上處分
看誰還敢違規嗎?
因為吊牌沒用,現在搞不好路上有一堆無照的駕駛在啪啪造
這個…那個…輪胎都有安全線
根本不用"量"
用手摸就知道了
一摸平的,當場照相開單扣車

啥?不知道輪子有安全線?
這…那…
我也不知道說什麼了…

啥?不知道還多久會到安全線?
這…那…
都說上高速公路前就檢查三油五水胎紋胎壓了
還不知道的話…那我只有離你遠一點了

我的大概再6000km要換輪子
不換的話過7000應該就到安全線了



eric62 wrote:
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花錢...(恕刪)


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 能接受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我看警察最近幾年要多背幾條交通違規的條款
我猜他們應該只會背最好抓的或是最好記的
我就不相信全部都背的出來
就像看車牌是不是贓車都好像需要用到PDA或是一台小小台的在那邊按阿按的
我覺得胎紋只要不要光頭胎就還好
如果磨到光頭胎那就真的該罰

熊貓界第一美男子 wrote:
不要老是怪到再生胎上...(恕刪)


沒有人說"再生胎"不好...

沒有檢驗,劣質,沒有規範...

君不見高速公路上一堆"再生胎皮".....

安全否?...大家心知肚明...

不該~~~即時~~~納入檢討??

==============================

還有:

遊覽車的車體,,,業界"鼻屎糊也"...

很久以前,為了保護業界生存,也該檢討了...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小阿民 wrote:
個人覺得要出事情才會去量胎紋吧!
不然....怎麼量才算標準?
上路前量OK,南北跑一趟結果低於1.6mm又很不幸被攔下來
那到底是算誰的錯?

反正政府一定說不是他的錯...
為何不直接明訂多少公里強制換胎,換胎記錄到政府資料庫內..
只要有人敢違規偽造文書就重罰金100萬元以上處分
看誰還敢違規嗎?
因為吊牌沒用,現在搞不好路上有一堆無照的駕駛在啪啪造


台灣會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因為老早習慣最低標準還要在下探

上路量OK是指1.61mm?


既然已經知道接近下限值,又已知要出遠門為何不先換?

沒空 沒時間?

平常不顧車,臨時才要抱佛腳?

佛很忙,只有一雙腿,有時候顧不到那們多人

上次開完車為何不量?



建議你下次南北跑的時候量量看

跑完輪胎差多少

你會覺得你這個質疑非常好笑



還有人說為何不把ESP 6安強制納入

真好笑

良好的輪胎是車輛行進的"最低"標準

有些人連最低標準都在哀哀叫了

要ESP是...清末白蓮教,神功護體?
量胎紋不準吧

有些人很少開車 那輪胎可以用好幾年郖還有胎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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