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並不是政府提供的免費車。真正的稅務效益只有租金的25%或是17%,最多只有到40%。其實,可以效仿國外開徵職工福利稅(Fringe Benefit Tax),就公司提供給員工或高階主管的非薪資福利課以最高個人稅率40%,即可把此一漏洞補起來。stillmetal wrote:政府與其要課奢侈稅,...(恕刪)
這個稅只是讓窮人覺得有錢人好像受到懲罰的政策而已對他們的生活有幫助嗎??很顯然是沒有!!更不用說有錢人緊縮消費或出國消費,反而影響業務的業績==>獎金少 or FIRE與其一直去收這種有的沒的,倒不如減少政府單位的無謂浪費= =
個人贊同用車價來收稅. 超過250萬 或是300萬以上來個10~15%.反正買得起的人, 不會在乎多這個10~15%. 可以買500萬的車子, 會付不出$75萬?像有人建議的, 車價越高因該徵更高的%, 彰顯買家的身分地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