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ne17 wrote:99.12.12 去...(恕刪) 我個人的感覺是覺得不需要請警察來處理這事情,1.無危害他人(或無公共危險)2.屬於個人財產正當使用途徑話說,我不太想加稅,所以可以看看有無不用加稅的方式來連絡車主吧,我可不想加一堆稅金請警察來處理這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