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台北,冬天經常會開車去烏來泡湯
朋友知道後就經常追蹤我何時要去泡,他要一起跟
因為開車去比較舒服,泡完湯後在車上比較不會冷,還接送他回家,可以直接休息
進出烏來一趟,油錢大約需要500元上下(沒精算,大約是這個數字)
泡完湯後朋友就只照泡湯的牌價給錢
後來知道我會買湯卷比較便宜,還自動折扣只給湯卷的錢
也沒想說補貼車油錢,連買喝的吃的也沒意思意思一下
(早期我買東西還會順便請他一下,後來就沒有了)
後來就,不說不講不約了,慢慢疏離.....
我是司機,我有自家車,也有租車過,全部都是站在司機的立場回文
deapblue wrote:+1
如果是軍中朋友主動表示要載你們
那我覺得雖然遺憾,但真講起來不用付錢
如果是你們聽到人家有車,主動要求「免費順道」載你們
那道義上,量力出錢修車也是應該的
畢竟人家當你們是朋友幫你們
現在人家有難了,你們好意思拍拍屁股就走人嗎?
人家主動要載你們
和你要求人家順便載你們 的確有差別
但是畢竟是軍中朋友
還要共事到退伍
有沒有必要打壞關係要自己衡量一下
以本次修車費六萬而言
三人分攤只要兩萬
如果手頭方便
個人是會分擔這筆費用
反正以後有機會會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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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人提到甚麼公車,計程車的例子
那是雙方有雇傭關係
乘客本來就沒有義務要負擔費用
另一個例子是同學一起租車出遊
駕駛只是因為同學有駕照才擔任
雙方沒有雇傭關係
車輛有損傷本來就是大家一起分擔
(不過法律還是會只找駕駛算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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