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本來就是要賺錢,不然像幸福國華這些爛公司賠錢,沒錢可以讓你申請破產了,政府還要拿你我的稅金去補,這樣你有比較爽嗎?你這種只會為酸而酸,你真的懂保險的道理嗎?

詹森:
『對於一個願意幫助他自己的人,我沒有想出比購買保險更好的辦法。』
邱吉爾:
『 如果我辦得到,我一定要把保險這個字寫在家家戶戶的門上,及每一位公務人員的手冊上,因為我深信:通過保險,每個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到的代價;就可免遭萬劫不復的災難。』
shakogear wrote:
真的覺得產險業或是...(恕刪)
甚至有機會賠到脫故庫子
有人提到保險公司穩贏
試想有哪個沒腦袋的有錢人會傻傻地拿錢出來經營穩輸的公司
一般公司行號最終也都是以獲利為目的在經營阿
再者如果完全相信業務的話就不會有問題
那為什麼有那麼多保險糾紛
甚至金管會還要成立評議平台解決紛爭
就是沒有完美的保單
沒有完美的業務員
人們買了保單就是要詳細了解自己的投保內容
完全不懂傻傻買保單
就是會發生事故後才再怪業務沒講沒說
千錯萬錯都是保險公司與業務的錯
納自己該注意的保單條款到底看了沒
第三人附加乘客責任險
是投保車輛發生事故且事故責人可以歸責投保車輛駕駛人
該保單才會成立
保險公司依投保車輛駕駛人的責任程度賠付乘客
而不是無條件賠付乘客
但這麼多年來看到的業務知道這點的大概不超過50%
但你說不知道的那50%就是爛業務嗎?
說真的產險公司的經營包山包海
真的太複雜了
專業的業務也是會有不懂的時候
很多時候會看到客戶買了沒幾種險種保單
就像買的神單(丹)一樣
跟他說怎樣怎樣沒辦法賠付
得到的答案就是那我買這保單有啥用處(有點酸酸的口氣)
你都不知道買什麼保單內容那你買這保單幹嘛
就是沒買到可以賠的險種當然不能賠阿
調解會提出調解申請地點有三個條件
1.要到事件的發生所在地轄區調解
2.要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轄區調解
3.非上述調解轄區調解會,如經該調解會同意可到非上述地區調解會調解
基本上3.的條件不是你想就可以使用
要看人家調解會願不願意接受
只有1.跟2.才無法拒絕
法院的話好像也是這種規定不過我不太確定
shakogear wrote:
真的覺得產險業或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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