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話說這台車當年是日本原裝,算殘值應該也不只2.5萬,差點被對方話術影響到
而且如果車子被撞只能照殘值算的話,應該沒有人能接受?
可能中間就是需要談的部份
前面有大大也說過,修好再賣也是有點缺德,我也不想做這種人
而且自己賣也是另一個要麻煩的地方
能拿到現金貼補買新車的錢是最好的選擇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對方保險願意付修車廠的估價單,那我可以主張修復但拿現金嗎?
會不會有其他法律問題?
大概想了一下要怎麼跟對方保險談
最後喬完有拿到錢再跟大家分享中間的思考方向
對方保險是富邦的,看之前討論似乎評價不錯,希望這次也能維持這樣的評價
這樣說不定我明年新車會考慮保他們家的~即使不小心撞到別人也可以讓對方得到應有的理賠...
本人也曾經車禍也是採取跟 EAPON兄 相似雷同的處理方式來面對對方..對他進行財產假扣押,
這下對方緊張了就會主動跟您談了。
沒辦法阿..對方就皮皮的啊 對吧! 都大人大樣了,不面對現實 還鳥他各心情咧~
再來..事發至今對方有過電話通訊或到府關心(誠意不足)是否? 這點也很重要以至於爾後走向法院可向法官敘述。
把事發經過的狀況一一向庭上說明並請求法官大人給您一個公道。
有理走遍天下,要站的住腳..捍衛自己的權利、保護自己、保護妻兒~
把就醫的收據..等都留好,這些都是要跟對方請求的~(本是如此)
雙面浪人 wrote:
才幾個小時沒上來,...(恕刪)
雙面浪人 wrote:
才幾個小時沒上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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