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最重要的是車子有所謂的折舊,不是你修35000就能陪全額。一般超過五年的車材料費肇事者要負擔的幾乎不到一成。工資部分就可以要求全額賠。這是一般法院的判定標準。如果車不是全新的,25000拿一拿了事比較好!
除非你可以證明 他是"故意"來撞你的車不然你就算提刑事毀損告訴 也只是白做工而已刑法本來就不罰"過失"的毀損所以不用想用刑逼民這一套連起訴都不會起訴 檢察官直接就簽結了在百貨停車場 也不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更沒有所謂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適用(非道路)這種案件 若是有警察會做調查卷宗送交通大隊也是被打槍而已走民事一般侵權吧!!!
小平哭哭啼 wrote:回hurryport...(恕刪) 是這樣嗎?是透過車廠保的嗎?如果是請業代幫你喬看看,一般來說只要有備案有肇事車輛求償且在五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丙式也能代位求償吧,且是回原廠!你也不用管什麼折舊,只要不是被推定全損,原廠一定是能換新就不修,費用是保險公司跟對方的問題。
小平哭哭啼 wrote:回hurryport...(恕刪) 請車主對於法律先了解一下他撞你的車因無人傷亡財產物件損傷屬於民事案件哪有刑法 毀損罪可言呢??若有早一堆人因為對撞車損去坐牢了除非你可以證明他是故意撞你車~~~~~另方面民事糾紛當然可以上法院訴訟問題是屆時雙方車輛都視為證物查封不准駕駛 不准維修直到法院宣判你能接受嗎??因為你的保險不足恐只能自己面對建議雙方調解優先訴訟為次阿~~~
有錢有閒嚥不下一口氣可以跟他耗,如果還有工作家庭要操煩的話,25000拿一拿真的是比較好,在台灣皮的人一堆,法律也沒保障,他沒叫你直接告或給你2、3千就想了事算不錯了。當然如果你家有刺龍刺鳳的就跟他要個10幾20萬當壓驚,他應該不敢不給。
小平哭哭啼 wrote:但是排除掉這些衝動,或許25000拿一拿,永遠都不要再見到這個無賴最好! 通常是車禍後半年內和解,如果不能和解才上法院,第一次開庭也是要求兩造和解,如果不能和解就下次開庭再審。你可以問有經驗的人,以上過程要多久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