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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汽車機械車位限重?要如何才能解決呢?

我不是來吐嘈的..當初買房.只要是機械停車位..都自動跳過不考慮.
因為機械的東西會老舊.將來維修問題大.~
今天剛問過。說就算剛開始限2噸。經過10年20年就要下修了。機械總是會老化。
明天我約師傅看看有可以加裝那種第二道防止意外的辦法。請專業的看吧!還是不要賭運氣。最近變這樣,驚驚。
建議換一家維修廠商吧...
不過機械車位的確要慎重使用
現在沒問題,不代表以後就沒有!

幸好我家的車位是平面車位
所以沒有壽命這方面的疑慮

Clay wrote:
拍謝!
我是樓主!

機械車位是鏈條+油壓式的。
我的車不是新買的,已經買快10年了。

之前都停的好好的,管委會也沒說什麼。
因為最近做機械車位的廠商倒了,所以找了一個新的維修廠商。

但是因為新的維修廠商不是很行,所以車位一直壞,修了好幾次都沒有修好。
但是壞掉的車位是平面的機械車位,不是我的上面車位。
於是他就建議管委會貼出限重1500kg的公告。

但是可能原始機械車位的文件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原始限重是多少?
反正就是現在維修廠商說什麼就是什麼,因為原來的廠商已經倒了。

我的想法是希望能夠用大樓機械車位的維修基金出錢來更換設備,讓限重合乎現在的需求。
但是管委會說不夠錢,可能要大家再出錢修。

但是您知道的,就是有人反對,因為他的車輕或是他的車不是在上面。
就是不想出錢。就像修電梯一樣,一樓的絕對是不想出錢的。

我沒有生氣,真的,因為我要搬走了!只是想問問看有沒有人有經驗可以處理!


台灣停車設備德國 日本 台灣土炮一堆亂七八糟的,修停車設備的包商也大多是土炮(學徒出身 電龜師傅)沒幾個真的懂很深的(結構部分),大多隻知道換油壓缸多少錢,這種保養費也便宜,通常一個機械車位300~800都有人收,東西壞了就外包,反正就是知道跟業主收錢而已.
提供您一個網站
http://www.elevator-parking.org.tw/tier/front/bin/home.phtml
不做不死
管委會不是敵人啦~他們是幫你們所有住戶幫忙管理所有雜事的....
你以後也應該會進管委會?(我們社區是用輪的.)
裡頭不會有人懂這種機械的東西都是維修廠商說了算

至於你繳的部分管理費本來就會用在定期維修跟保養上(車子不也是要?)
機械停車格一定有載重限制,10幾年的哪會想到現在車子都這麼大台,我們社區也是限重1500KG
超重部分有去問過廠商除非整組換掉不然怎麼補強都不夠...
就醬~

Clay wrote:
這個我也有想過,但是...(恕刪)


機械車位受到下述法條的約束︰
「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機械停車設備規範」、「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約定專用」、「專有部分」)、「規約及區權會決議」

機械車位和電梯一樣,承包商因「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而會有意外保險
和每年的昇降設備之安全檢查,因為這一些費用住戶們都看不到,保費和檢查費都算在承
包商的承攬合約內,所以標示限重是有實施的必要性,至於是不是符合限重則要看機械車
位完工當時向政府申報的資料...

但是可能原始機械車位的文件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原始限重是多少?
反正就是現在維修廠商說什麼就是什麼,因為原來的廠商已經倒了。
→這個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是包商肉腳還是刻意迴避? 每年的昇降設備之安全檢查都得寫上
設備的限重,至於原始機械車位的文件找不到了可到工務局建管處申請調閱(印)...

要如何才能讓管委會去動用維修基金來提昇限重的規定?
→機械車位有分「約定專用」、「專有部分」,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
「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
之,並負擔其費用。」(民法第822條 共有物費用之分擔),而共有物費用之分擔有爭議
時需依民法第172條 無因管理人之管理義務施行,否則會有侵權行為(幫人墊付修理費
還必需擔心被告上法院)...

至於動用維修基金這個部份,還是要看社區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的相關規定,因社
區的機械車位會因設置的不同辦法也不同,維修費是各處修各處的,還是說不管那一區
在修都算到維修基金上?

以機械昇降式停車位來假設︰一層樓有二處,A處是平面三位雙層(停五台)、B處是平面
四位雙層(停七台),20台量的機械車位的PLC控制(俗稱電腦)換新費用在15K以內,其
會有下列分攤方式︰
1.不分區域共同分攤(15k/12台)
2.A處壞掉A處共用人分攤(15k/5台)
3.B處壞掉B處共用人分攤(15k/7台)

由此可看,每種的分攤費用都不同,人多口雜,不得不多一份小心,而因為機械車位是
連動的,一台壞了就通通不能動,若一人不修會損及其他人權益,所以共用人一定要有
白紙黑字的具結,否則會發生幫人墊付修理費還必需擔心被告上法院...

或者是說可以用強制的力量來請大家出錢來換新的機械,來提升限重以符合現在的需求呢?
→承上,只要所有的共用人同意(不能以強制方式),可對設備提升限重以符合現在的需求,
共用人同意書+區大會同意+政府核備+承商更新施作+取得昇降設備之安全檢查+投保保險
=快樂使用
設備一定都會有使用限制
如果硬停..最後出事要吞的一定是自己
1找出原始承載資料--外求應該不難,除非運氣不好,原廠商僅生產你們這一套
2換新車,最好小鋼炮
3最好換房子...
Clay wrote:
我的車位是古老有獨立...(恕刪)

Clay wrote:
我的車位是古老有獨立...(恕刪)
1.可以查詢停車協會看是否有辦理過年度安全檢查,這應該一年要檢查一次 才會發許可證
除非管委會想省錢從沒檢查過,如有辦理 就會有這套設備的基本資料

2.快10年的設備的確是有可能當初的安全限重只有1500KG~1800KG,
畢竟在早期進口車及休旅車並不普及
樓主提到花錢提升設備,要提升荷重勢必要更換油壓馬達 鍊條 油壓缸,依照早期的做法看來,有可能因為尺 寸大小無法安裝,再者換掉這三樣東西 還不如重建比較快 ...

3.限重1500KG 只是個警戒安全值,油壓的東西都會隨著使用者的使用頻率 負重大小進而影響油壓壽命
安全值是可以被計算出來的,看油壓缸 馬達 鍊條大小 就會有答案,除非維修廠商 根本不專業..
機械停車設備會有限制,車輛的長 寬 高,莫非是為了保護機械也保護使用者,講難聽的出事了
第一個檢查就是車輛有無符合規定,現在很多建商為了省錢採購最便宜的設備,
賣給使用者時卻絕口不提限重導致廠商也很無奈...

一個身在機械停車設備界中的人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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