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gichen wrote:
有少數車友會在保單到期前,沒車損卻到車廠去出險,要車廠全車烤漆、裝霧燈、換保養券等。
一、有出險表示:你車損風險高,如保費3萬出險1萬多,保險公司小賺,但也許下次出險5萬,就賠了。保險公司有精算過,自然會調高有出險者的保費。台語諺:龜腳也是龜的肉。
二、在法律上,這是違法的...(恕刪)
這位車友一定是被保險員騙了,甲式或乙式到期未出險,你的保險員會有收到保險公
司退的一筆傭金,以乙式險算來約有一萬二左右,如果你的保險員很誠實,就會幫你
用到維修、保養卷,更換零件等等,這個一點都不違法。第二年也不會增加保費。
如果你被加了保費,就是你的保險員賺很大。所以結論是,您被您的保險員騙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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