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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機車逆向闖紅燈造成後方緊急煞車追撞.警方說跟機車沒關係???

雷小炫 wrote:
我第一次去上駕訓班

老師就說~10次車禍有11次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叮嚀我們一定要保持安全車距

車距怎麼算?時速X2

哪一家駕訓班?亂教一通
PO出來一下
免得網友誤入歧途
通常是時速的1半
例如時速100公里
安全距離則為50公尺
而非X2的200公尺

citizen018118 wrote:
很官腔的說法...沒出大事都不會主動去追查...

除非大大自行找出證據...但這種不是大事故的...基本上都是認賠了...

之前家姊的車出車禍追撞前車...起因是前方大貨車物品掉落...

前車緊急煞車導致家姊煞車不及撞上前車...判賠結果...大貨車7成我方3成。

除了這位大大的經歷外,之前新聞也播過:
在高速公路上,某volvo車在某smart車前惡意急煞,
smart沒撞上,倒是smart後方的車輛撞上smart。
因為有行車記錄器作證,
volvo車主最後賠錢又被關。

建議樓主經由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不要被奇奇怪怪的法律「常識」(卻不是真實法律)給唬住,
(例如在01上最有名的「沒碰撞就沒肇責」這種錯誤認知)
警察最會因為不懂或是偷懶而唬爛了!
趕快去調監視器畫面吧!

旺 wrote:
哪一家駕訓班?亂教一...(恕刪)

對一半
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二、大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減二十,單位為公尺。
所以國道警察都嚴重的瀆職
你有看過大貨車保持安全距離的嗎?

Bon Chat wrote:
除了這位大大的經歷外,之前新聞也播過:
在高速公路上,某volvo車在某smart車前惡意急煞,
smart沒撞上,倒是smart後方的車輛撞上smart。
因為有行車記錄器作證,
volvo車主最後賠錢又被關。

建議樓主經由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不要被奇奇怪怪的法律「常識」(卻不是真實法律)給唬住,
(例如在01上最有名的「沒碰撞就沒肇責」這種錯誤認知)
警察最會因為不懂或是偷懶而唬爛了!
趕快去調監視器畫面吧!


自己也說了"惡意急煞"
要是光看行車記錄器就能判斷對方是否屬於惡意駕駛
證據都有了, 這樣還能不罰, 那也厲害了

但樓主的case可以嗎??!!
用"惡意闖紅燈"為理由來判賠嗎?
有可能嗎?


不要什麼都混為一談
牽拖不能減少自己沒有注意的責任


我也希望樓主能去調畫面, 循法律途徑解決
看結果如何, 再來跟大家說說"真實案例"
我就遇到過在快車道緊急停車的,我從後方緊急剎到快停止才撞上(慢車道有來車,無法閃避)
最後就是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要全賠,對方是個女的,剛開始還一直說抱歉
結果在做筆錄時居然改口說她沒有緊急停車,不知為何就被撞了

最扯的是秀水分駐所的員警居然將對方講的話寫在我的筆錄上

重點是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要全賠的
suc22 wrote:
我就遇到過在快車道緊...(恕刪)


自從行車紀錄器普及化之後
各說各話的情況就會改善了
現在一個也不貴
趕快去裝一個吧
sam pan wrote:
自己也說了"惡意急煞"
要是光看行車記錄器就能判斷對方是否屬於惡意駕駛
證據都有了, 這樣還能不罰, 那也厲害了

但樓主的case可以嗎??!!
用"惡意闖紅燈"為理由來判賠嗎?
有可能嗎?...(恕刪)

如果法官也不識字或沒念書的話,那的確是不可能

惡意是重點嗎?不是。
和前面那位共同點是,
更前車因違反交通規則,導致後方車輛肇事,
違反交通規則那一方需負擔追撞車的責任。
差別在上面那位網友遇到的是過失、非惡意掉落物品,所以對方負擔七成肇責,追撞者僅負擔三成,
我的例子中的違規者是惡意,全責跑不掉。

不過我說的是台灣法律的情況啦,
如果要討論亞歷安星球的case,我就不太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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