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炫 wrote:
我第一次去上駕訓班
老師就說~10次車禍有11次沒有保持安全車距
叮嚀我們一定要保持安全車距
車距怎麼算?時速X2
哪一家駕訓班?亂教一通
PO出來一下
免得網友誤入歧途
通常是時速的1半
例如時速100公里
安全距離則為50公尺
而非X2的200公尺
citizen018118 wrote:
很官腔的說法...沒出大事都不會主動去追查...
除非大大自行找出證據...但這種不是大事故的...基本上都是認賠了...
之前家姊的車出車禍追撞前車...起因是前方大貨車物品掉落...
前車緊急煞車導致家姊煞車不及撞上前車...判賠結果...大貨車7成我方3成。
Bon Chat wrote:
除了這位大大的經歷外,之前新聞也播過:
在高速公路上,某volvo車在某smart車前惡意急煞,
smart沒撞上,倒是smart後方的車輛撞上smart。
因為有行車記錄器作證,
volvo車主最後賠錢又被關。
建議樓主經由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不要被奇奇怪怪的法律「常識」(卻不是真實法律)給唬住,
(例如在01上最有名的「沒碰撞就沒肇責」這種錯誤認知)
警察最會因為不懂或是偷懶而唬爛了!
趕快去調監視器畫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