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mm wrote:
如果V70只有總隔熱...
或許會考慮FSK的
可以分析一下FSK的嗎?
(恕刪)
不用等人分析,可以自己上台灣官網看
FSK一般防爆隔熱紙http://www.fsk.com.tw/ContentView.aspx?Type=3
FSK冰鑽http://www.fsk.com.tw/ContentView.aspx?Type=7
3M的話是http://solutions.3m.com.tw/wps/portal/3M/zh_TW/TW_AADfilm/home/Autofilm/Introduction/ProductFeature/
天下第一辣 wrote:
終於得到一些較正面的回應,消費者也不必懷疑,其實維固的品質也不差,現在爭論的是隔熱效果,誰有誰沒有代
理權?誰是山寨版對消費者都不重要,消費者真正要的是隔熱效果不是嗎?維固遮遮掩掩16年,從不公布V70隔
熱率,這種行為跟對岸的老共真的差很多,一般人對老共的印象是欺騙多於老實,但是在維固V-KOOL隔熱紙的測
試總隔熱率數據卻如實公布,這一點真的要給在對岸賣維固V-KOOL的老共鼓鼓掌!
...(恕刪)
隔熱率能誠實公布是最好,
本來這兩個品牌關我啥事,
但一直扯隔熱效果,
我就突然想到幾個月前的新聞
請問貴公司如何解讀下列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0/07/14/11490-2625656.htm
隔熱效果世界第一? 全統廣告不實遭公平會罰30萬(2010/07/14 14:49)
原文網址: 隔熱效果世界第一? 全統廣告不實遭公平會罰30萬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07/14/11490-2625656.htm#ixzz19OpB5daa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4)日委員會議通過,全統隔熱紙有限公司在經濟日報宣稱「隔熱效果可擔保為目前全球最高隔熱產品」,及網頁宣稱「隔熱效果世界第一」,就商品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全統公司稱廣告依據96年工研院檢測報告結果,但經查,工研院的報告是就全統隔熱紙LV93、LV95及LV100樣品檢測得平均隔熱率(隔熱效果)及樣品與玻璃基板穿透率之比値(遮蔽係數)等數値,並沒有其他業者產品的檢測數値。
另外,全統公司以檢測結果遮蔽係數0.1自行換算等同總隔熱率91.3%,再與他業者相較,表示為目前全台最高隔熱產品,但其自行換算公式與所稱來源由英國之玻璃製造協會(ROMAG)提供的隔熱率公式有別,也未提供公式為業界沿用公式的事證,且其自行換算公式與其他業者產品的比較基礎不同,也很難認定是其產品隔熱效果最高,而依內政部性能實驗中心以透光率同屬70%的其他業者商品和全統公司「LV 100-70」隔熱紙測試比對,檢測結果也未顯示其隔熱效果較高。
公平會指出,依據調查結果,全統公司並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商品的「隔熱效果世界第一」,檢測結果也未顯示全統公司產品的隔熱效果較佳,而全統也無法提供銷售數字或意見調查或可採證的檢測報告等客觀數據佐證,廣告宣稱顯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的程度,而有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而為合理判斷並作成交易決定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原文網址: 隔熱效果世界第一? 全統廣告不實遭公平會罰30萬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07/14/11490-2625656.htm#ixzz19Op5RSjr
ruby6436 wrote:
隔熱率能誠實公布是最好,
本來這兩個品牌關我啥事,
但一直扯隔熱效果,
我就突然想到幾個月前的新聞
請問貴公司如何解讀下列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0/07/14/11490-2625656.htm
隔熱效果世界第一? 全統廣告不實遭公平會罰30萬(2010/07/14 14:49)
原文網址: 隔熱效果世界第一? 全統廣告不實遭公平會罰30萬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07/14/11490-2625656.htm#ixzz19OpB5daa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4)日委員會議通過,全統隔熱紙有限公司在經濟日報宣稱「隔熱效果可擔保為目前全球最高隔熱產品」,及網頁宣稱「隔熱效果世界第一」,就商品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全統公司稱廣告依據96年工研院檢測報告結果,但經查,工研院的報告是就全統隔熱紙LV93、LV95及LV100樣品檢測得平均隔熱率(隔熱效果)及樣品與玻璃基板穿透率之比値(遮蔽係數)等數値,並沒有其他業者產品的檢測數値。
另外,全統公司以檢測結果遮蔽係數0.1自行換算等同總隔熱率91.3%,再與他業者相較,表示為目前全台最高隔熱產品,但其自行換算公式與所稱來源由英國之玻璃製造協會(ROMAG)提供的隔熱率公式有別,也未提供公式為業界沿用公式的事證,且其自行換算公式與其他業者產品的比較基礎不同,也很難認定是其產品隔熱效果最高,而依內政部性能實驗中心以透光率同屬70%的其他業者商品和全統公司「LV 100-70」隔熱紙測試比對,檢測結果也未顯示其隔熱效果較高。
公平會指出,依據調查結果,全統公司並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商品的「隔熱效果世界第一」,檢測結果也未顯示全統公司產品的隔熱效果較佳,而全統也無法提供銷售數字或意見調查或可採證的檢測報告等客觀數據佐證,廣告宣稱顯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的程度,而有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而為合理判斷並作成交易決定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原文網址: 隔熱效果世界第一? 全統廣告不實遭公平會罰30萬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07/14/11490-2625656.htm#ixzz19Op5RSjr
怎麼看起來
全統跟公平交易委員會的粱子結那麼大?
還有再問一下
被罰的那30萬 可不可以抵稅阿?
純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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